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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結婚的阿城好不容易看中一套價格合適的新房,簽了認購書約定首付兩成後,卻遭遇銀行貸款政策收緊,首付要求多了近10萬元。阿城負擔不起,無奈選擇棄房,誰知定金打了水漂。
今年3月,在廣州工作5年的阿城(化名)打算結婚,兩人看中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3月14日,阿城和開發商簽訂了認購書,約定『首付兩成,餘下的款項到銀行辦理商業貸款』。
『交首期大約要18萬元,我勉強承擔得起。』當天,阿城付了1萬元定金,隨後交了首期款,把申請貸款材料交到銀行審批。
誰知3月25日阿城接到銀行通知,說因為貸款政策收緊,阿城雖是第一次買房,貸款首付至少要三成。如要享受8折利率優惠,首付要四成。
『按照這個變化,除交易稅費外,我起碼得一次性交27萬元房款,若想享受最大利率優惠,得拿出36萬元,遠遠超過我的支付能力了。』阿城說。阿城來自湖南農村,家境困難,父母無法支援他買房。他想了很多辦法,湊不夠這些錢。衡量再三,阿城只好放棄買房。
3月底,他向開發商提出退回定金和首付款,卻遭拒絕。開發商說:『認購書已經明確約定,如果銀行批不下貸款,認購人應一次性付清全款,否則就是違約,定金不退還,首付款可以退。』
『當初首付兩成的方案是開發商設計的,現在無法實現,就應退定金,怎麼能怪我呢?』阿城覺得不公平。
1萬元定金真的要打水漂嗎?昨天,羊城晚報記者采訪了廣東安華理達律師事務所馮世鋒律師。他認為,雖然認購書上『首付兩成』是開發商和阿城約定的,但畢竟涉及第三方,能否實施有賴於銀行審批。現在,銀行貸款政策發生變化,阿城和開發商必須對認購書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修改。『阿城接受不了銀行的新要求,又不能一次性付全款,這種情況屬違約,開發商有權沒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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