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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配合國務院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查處房地產企業違規行為,銀監會已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做好房地產貸款風險的防控工作。政策出臺後,房地產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防控工作要求的出臺對打擊囤地、捂盤惜售,降低房地產業金融風險將起到積極作用。
警示作用明顯 仍待政策配套
銀監會要求指出,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存在囤地、捂盤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要將其列入警示名單,不得對其發放新增貸款,已有貸款要切實采取保全措施。
對此,北京中原房地產三級市場部經理宮萍表示,對於目前以貸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房地產行業來說,銀監會提及對於囤地及捂盤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禁止貸款會有很大的警示作用。
不過一些業內人士也表示,由於政府對於捂盤惜售的打擊決心很大,很多開發企業已經開始采用『曲線救國』的方式,通過高開盤價減緩銷售速度的方法變相捂盤。同時對於開發企業囤積的地塊,現在也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必須整地同時開發,很多開發企業依舊可以通過逐次開發的方式放緩開發過程。因此,這一條政策能否對市場起到更多實際作用,很大程度上還要看是否有其他配套監管措施的出臺,尤其是對囤地行為的界定,以及對商品房定價的合理性進行監督。
防止重復抵押 減少信貸風險
銀監會在房地產貸款風險防控工作中要求,對囤地、捂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用所持有土地作為貸款抵押品的,各銀行認真查處可能存在的重復抵押問題,並對抵押率進行扣減。
2009年,寬松的信貸政策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極其充裕。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在2009年國內房地產開發的資金來源中,國內貸款達到11293億元,增長了48.5%。迅速增長的房地產開發信貸對風險控制同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中原房地產三級市場部研究員靳瑞興分析認為,土地作為抵押品進行開發是商品房市場上的慣例,新的要求中開始調查重復抵押首次提及抵押率扣減這樣的細節,顯示出監管方的決心以及政策的可操作性。這將有利於抑制部分開發商利用土地再抵押、重復抵押套取資金再投資樓市,從而能夠達到減少信貸風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