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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朋友要離婚了。結婚三年,還沒有孩子,辦離婚倒是不難。但是只有一套住房,120平米的兩室兩廳一廚,怎麼辦?只能兩種辦法,一種是,一方要房子,給另一方補償;另一種是,賣掉房子,房款平分。
第一種情況,雙方都不容易拿出一半的房款;即使拿的出來,一方買下房子,一個人用得了這麼大的房子嗎?但用不了,這麼大的房子也沒法改小啊!對另一方來說,即第二種情況的雙方來說,去租房或再買新房?很少有適合單身的小面積住宅啊!
我問朋友,能不能把一套房子拆成兩套呢?120平米面積可不小,一半也有60平米呢,每人要一室一衛,廚房和廳分別歸一方,或都歸一方,佔的面積多的,對另一方少量補償;沒有廚房的一方,或許不需要天天自己在家裡做飯吧,少量要做飯的,可以用各種電炊具,在房間或陽臺上做,只要有獨立的衛生間,獨立的上下水,就可以了,雖然居住條件不是那麼理想,但是比租房總是好些吧?
但朋友說,從戶型結構上看,這樣分很難。朋友把房子的戶型圖給我看。是近些年很常規的商品房的戶型,所謂常規,不管兩個或三個臥室,主臥室都設計布置在住宅最裡面,最安靜、最私秘的地方,有的帶獨立衛生間,都是一個樣。設計師也沒有考慮過要分成兩家的可能,即使設計師考慮到了,開發商,老板,或其銷售部、策劃部,也不願意這樣考慮吧,因為這樣的情況不是『主流』!
這種住宅戶型設計上可以『一分為二』、也可以『合二為一』的做法,不同於應付『90平米不低於佔70%』的規定而將兩套90平米的合成一套180平米的,而是將60~90-120-150平米的普通住宅在設計上適當考慮,必要的時候可以『一分為二』,不需要分的時候仍然作為一套。我十幾年前就開始有了這種看法,而且對於分、合的考慮比簡單地『一分為二』還要多些,設計了更為有特點的戶型。其實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就是將兩室以上戶型中,帶有衛生間的主臥室,從住宅的最裡面,改到最外面,進了大門之後,在門廳裡,可以從臥室門直接進入,其他部分則通過一道『二門』進入,這樣主臥室和其他部分共用門廳和大門,合成一家時大門作為外門,獨立成兩家時二門作為各自的外門,多簡單哪!
十幾年前,有一次住宅設計競賽,我也參加了,標題就是『多檔次靈活性平面住宅設計方案』,但是沒有得獎,可能是超過了交稿期限,也可能是當時我還是手畫圖不太好看,別人都是電腦畫圖了。後來還有多次的住宅設計競賽,都沒參加,一方面,到參賽的時間恰好很忙顧不上,另一方面,也覺得這種思路,似乎是過於另類,很難被評委們所青睞而獲獎吧!也寫過相關論文、通俗文章,但是沒有被采用,主編們總是看不上?我覺得是他們的思路太局限了!
這種『一分為二』、『合二為一』的考慮,並非只為了離婚而准備。即使婚姻和睦,120平米的住房只有兩個人住,住房消費額也是過於高昂的。當然,對於此住宅位置、環境的喜愛,買房一步到位省得以後再買大房搬家的麻煩的考慮,早些買房、買大房因而房價上漲時可以獲益的好處,買這樣面積的房子也可以說並不算大。但只有兩個人住的話,沒有必要用兩個臥室,以及面積頗大但很少在家裡待客的兩廳,也可以只住一半,一分為二中的一小套,另一半出租,減輕還貸的壓力,或增加一些收入。如果有老人,或其他親戚來,可以住在一個大房子裡,但盡量獨立一些也方便。這樣的的情況,並非少數。現在離婚的,單身不婚的,無論青年、中年、老年,都越來越多,家庭人口越來越少,住房單價因為越來越高(即使今年一直在下跌,也只是向三五年前的合理房價回歸,以後還是要慢慢上漲的),難道住房面積一定要很大嗎,一個人住60甚至120平米嗎?
一位朋友的父母,都七十多歲了,也離了婚,原因是生活習慣和思想興趣的不合,天天從早到晚在一起,矛盾甚多。一方要了房子,給另一方補償,另一方出去租房。要房子的一方,守著原來兩個人甚至加上孩子都能住的房子,空空蕩蕩,分租居室不方便;租房的一方,每月要花一千多元。孩子都已成家,單獨居住,要照顧父母,得到兩個家,父母行動不便了,原來合請一個保姆,現在要分開請,也不方便。兩個人的情況,要想再婚都很困難,都只能孤單地生活。如果原來的房子能分成兩半,父母相對獨立地居住,可以像朋友、鄰居一樣,不用天天從早到晚在一起,但必要時生活上適當照應、幫忙,尤其是突然得了急病大病的時候,總是比徹底分開的好,或許不用離婚,只是分居而已。中青年夫妻也是一樣。
我結婚七年之後,三年前也離婚了,以前買的三居室的房子,留給了妻子和孩子。這房子妻子和孩子兩個人住顯得富餘,但是因為不能分成獨立的兩套,只能將其中一間或兩間臥室出租給外人,合住,收取些租金。為了能經常看到孩子,我很想也住在這裡,房間面積小不是問題,但是沒有獨立對外的門,仍然像是一家,不方便,要再找女友的話,怎麼說得清呢?我是想另外買房,一個人住的話,一個十幾平米的房間帶獨立的衛生間就夠了,價格也便宜。但是這樣的房子極少,除了『榮豐2008』以外,即使有的那些,我覺得位置也不合適。
其他的例子就不多說了。看來如果住房能『一分為二』的話,對於降低離婚率,維護家庭的穩定,離婚後互相幫扶生活,照顧孩子,也是有好處的。當然,分了之後,沒有廚房的那一半是有些不便,但與雙方徹底分開生活相比,還是有很大的好處的。如果雙方關系改善了,或其他的情況,兩半還可以方便地合成一家嘛。
我把朋友的戶型圖稍作修改,就能夠很合理地『一分為二』了。朋友驚奇地說『那時要是有這樣的戶型,我肯定是首選它!可是當時沒有啊!』我說,當時沒有,不是建築師不會設計,而是開發商不願意做,開發商不願意做,是因為人們的思想觀念上還不認為這樣的設計是『優點』。不少人就是覺得自己買的房子,出租一半,顯得沒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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