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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新民通訊員吳梅張學軍)新修訂的《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昨起施行。市國土房管局舉行物業管理政策大型宣傳諮詢活動,解答群眾提出的物業管理熱點問題。
問: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轄區物業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是如何規定的?答: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等項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系。
問: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實施物業管理有什麼規定?答: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應當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服務。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地下建築物和設施設備、相關場地,不得分割進行物業管理。
問:新建物業具備什麼條件可以成立業主大會?答: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成立業主大會:(1)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2)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到二年以上。
問: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由誰負責?答:新建物業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業主、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在收到書面告知後一個月內,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核實並組織、協調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問: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後應當到哪個部門備案?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怎麼辦?答: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辦理備案手續:(1)業主委員會選舉情況和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基本情況;(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3)管理規約。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將備案情況,及時書面告知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
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變更內容書面告知原備案部門。
問:住宅、非住宅新建物業的招標范圍有何新規定?答: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三萬平方米以下、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一萬平方米以下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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