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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農田,農民的宅基地也不能合法的流入『外面人』手裡,中國絕大多數大都市的城鄉結合部,基層法院頭疼不已的就是突然激增的農村宅基地的繼承糾紛和買賣糾紛案,因宅基地不能私有,各種法律和司法解釋在一些問題上又不一致,宅基地糾紛案件嚴重消耗了中國基層法院的司法成本。
『承包制讓農民吃飽了飯,而這次是讓農民富裕起來』,幾乎所有的評論家都在為即將到來的『新土改』而歡欣鼓舞,但它能改變中國農民的命運嗎?
農民也能獲得屬於自己的財產性收入嗎?它能夠激發增長力量給處在衰退陰影包圍中的中國經濟輸血嗎?城市裡的資本能夠借此尋找一片大有前景的廣闊天空嗎?更重要的是,農民的土地在這次改革之後,能夠尋找到一條公權與私權互不侵犯的合理邊界嗎?
前國家發改委宏觀院副院長劉福垣認為,農民的命運和身份都應該改變,他告訴《投資者報》記者:『我國30年的改革開放,工商業已經把小農經濟摧垮了,農村已經是老少留守地了,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也不是農業了,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順水推舟,土地制度一變,農民身份一變,農民到中小城市裡變成城市居民,全面社會保障建立,大企業投資進農村,一下子就農場化、現代化了。』
拉動效應需要較長時間雖有學者大膽預測『新土改』將釋放出數十萬億元的土地財富,但短期內恐怕難以見到巨大的經濟拉動效應。
浙江省瑞安市副市長陳林告訴《投資者報》記者,土改對中國經濟發展是有作用的,但是短期內不可能有太大突破。如果對於集體農用地,放寬流轉上的限制,有助於提昇農地經營規模,也可能吸引一些外來資本進入農村和農業。
『但是外來資本真正投入農村和農業的不會太多』,他說,媒體上可能會注意幾個案例,比如某某大企業幾千萬幾個億進去,在平原地帶形成若乾大規模農場。但是中國大部分地區的地形不利於形成機械化大農場。估計大多數流轉還是發生在農村內部鄉鄰之間,未來仍將以家庭經營為主。
他說,他在中國臺灣地區考察了半年,其農村的土地是私有制的,農地流轉的限制也逐步放寬,可是搞了幾十年以後,大部分農戶的規模也就是在十幾畝以內。但是通過農會,使得小規模農戶也可以實現較高的經濟效益。陳林因此強調,通過農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同時,還要注重農村合作協會的建設,幫助農戶通過大規模綜合合作,分享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成果。
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世界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主任董正華也對中國臺灣地區的土改做過認真的研究,他告訴《投資者報》記者:『臺灣地區就出現過一次比較有意思的土地改革,是禁止租佃,等於消滅了地主,後來就發現耕地太分散,一家一戶的,後來又搞第二次土改,實際上就是搞規模經營,最後出現了「小地主大佃農」的情況。』
『小地主大佃農』的情況或許也會在大陸出現,是指十幾戶農民把土地轉交給一個種田能手,這些農戶就變成地主了,但是都很小,而佃農集中很多地,就變成了大佃農了,最後小地主又變成佃農的佃農了,因為他不可能把地集中起來像工廠那樣搞成一條生產線,有機的分工,實際上結果是,這塊地本來就是你家的,你還是去耕種,但這地變成從十幾戶佃農那裡租來的了。
他說,如果中國大陸也走這條路,我覺得並不可行。所以根本的問題在於,必須創造足夠多的非農就業機會,不管是進城還是就地解決,像鄉鎮企業或其他的服務業等行業,但是必須是非農就業機會,這樣轉移出來的農村勞動力,纔有可能擴大現有的規模,如果強行地讓一部分農民把地轉移出去,不是他們自願的,那結果是他把地給了你,回過頭來,他還得去你那租地。
他認為,如果把一些人的土地集中起來,有幾千畝地,搞資本集約化,用機械去種地,再把農民轉變成農業工人,這當然很好,但是在中國現在的條件下,這種情況有多大的可能性,『我覺得不是非常現實的』。
資本下鄉道路曲折董正華認為,將來大量資本進入的可能是農產品和農用品,比如化肥、農藥、飼料、種子,像袁隆平現在就成立一個特別大的種子公司,這個沒問題,還有農產品加工,但是過程是由農民自己來做,比如養奶牛和種莊稼,旱澇盈虧的風險由農民自己承擔。但現在的問題,一是農民手裡沒有資本,二是農民有種田的傳統,沒有別的就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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