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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調整自去年10月算起至今整整一年,價格已然比較穩定。在階段性價格底部,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會出手買房,既然會買房的只是一部分人,當他們已經消化無幾,設若不進行新一輪持續調整,成交量必然難有新突破。這正是為什麼要進行新一輪房市調整的內在動力,也是房市不需『救市』而須『續調』的現實理由。
不切實際盲目『救市』非但與事無補難以如願以償,弄得不好還會抵消掣肘調控得來非易的初步成果,比如現下不少城市在調控作用下房價正在回歸理性。非理性的『救市』還有可能攪局,因為『救市』等於是向開產商發出調控休止甚至反向信號,勢必助長開發商『以不變應萬變』『堅持就是勝利』的僥幸心理。在最高層未作出調控松動決策前,地方擅自『救市』豈非對調控政策有抵制不執行之嫌。更令我後虞的是,一旦亦步亦趨魚貫而隨者形成『全國「救市」一條聲』,中央用心良苦苦心經營的調控大計就有可能被地方政府人為駕空無疾而終,既有調控成果也將前功盡棄功虧一簣。
老實說,少數地方房市之所以陷入『高處不勝寒』的尷尬窘境,既有經濟結構嚴重失調失衡、『三產』發展過快『二產』發展過慢的經濟成因,又有地方財政異化為地產財政、房地產支橕GDP和形象工程的政績導因。少數地方官員之所以迫不及待熱衷於鼓噪叫嚷『救市』,客觀上由於『二產』比『三產』難上,加之個別人發展經濟無能,相形於房地產飛速發展的虛幻繁榮,工業經濟發展嚴重滯後相形見絀,房地產與官員政績捆綁為『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連體。藉以『救市』,不僅可以支橕由GDP和城市形象堆積起來的政績工程,而且可以維系延續看得見可持續的政績。
退一步說,個別地方政府如果平時真能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注重關注民生,在本地產業結構布局和房地產發展決策上導向正確,比如:重點發展工業強基固本、適度控制土地資源、限制高檔房膨脹、鼓勵普遍住宅發展、大力發展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堅決打擊房地產暴利和炒地炒房等等。在政策執行上,做到雷厲風行不折不扣讓高層一次次調控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請問:相關地方房市會走到『房價在天上,房屋在地上』致使民怨沸騰這步田地嗎?
個別地方政府所謂的『救市』,與其謂之『救市』毋寧謂之『救己』——救地方財政收入救GDP數字救形象工程,一言蔽之:救官員一己政績。因此我想善意提醒,有關部門對當下少數地方甚囂塵上方興未艾的『救市』風向應引起高度警覺。因為,倘如對之不加以及時調研因應,就有可能藉以默認效應進而衍生群仿效應危及全局,進而導致中央房市調控政策事倍功半無功而返甚至事與願違。但願這是杞人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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