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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建設
權威解讀:覆蓋全體廣州市民6.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廣州將本市戶籍的未成年人、非從業人員、老年居民以及在校學生(不受戶籍限制)納入醫保范圍,共計約147.9萬人。籌資標准是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的繳費標准為160元/人·年,其中,由個人繳納80元/人·年,各級政府資助80元/人·年。非從業居民的繳費標准為580元/人·年,其中,由個人繳納480元/人·年,各級政府資助100元/人·年。老年居民的繳費標准為1000元/人·年,其中,由個人繳納500元/人·年,各級政府資助500元/人·年。
7.將農轉居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
本政策覆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內、已取得本市城鎮戶籍的『農轉居』人員38.6萬人。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按本市現行醫保政策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分擔;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主要由個人繳交,集體經濟組織給予適當補助。
8.建立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擬於2008年下半年出臺的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辦法適用於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非廣州戶籍從業人員。根據外來從業人員的特點,按照『低繳費、廣覆蓋、保當期』以及『僱主繳費為主、個人繳費為輔』的原則,制訂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對擬參保的外來從業人員給予住院、門診特定項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門診基本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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