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住房保障管理辦法將於9月1日起實施三個辦法的六大變化
8月4日,市政府發布了第197、198和199號政府令,出臺了《青島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青島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和《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三個辦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變化之一:調整保障范圍
在保障范圍上,新的管理辦法對我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條件進行了調整,其中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由原來的最低收入家庭調整為低收入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610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的保障范圍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277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限價商品房保障范圍則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916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
變化之二:建設模式『配建』為主
在建設模式上,新的管理辦法明確了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要以『配建』方式為主。配建項目招拍掛或建設用地招拍掛前,要將保障性住房配建數量、建設標准等內容作為土地出讓附加條件。配建的保障性住房與其所屬項目實行統一規劃、統一配套、統一建設、統一管理。配建政策的優勢在於有利於保證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持續供應,有利於區域的合理布局,有利於方便保障對象居住和生活。
據介紹,2008年,我市計劃在市內四區配建廉租住房15萬平方米、不少於3000套,建設小戶型經濟適用住房32.5萬平方米、5000套。而截至七月下旬,市內四區共提報保障性住房配建項目31個,其中廉租住房配建項目26個,房源3333套,經濟適用住房配建項目14個(其中9個項目同時配建廉租住房),房源5098套。目前,我市共11個配建項目已確定建設主體,其中已開工建設的配建項目共7個。
變化之三:優化管理體制
在管理體制上,新的管理辦法由原來的『市住房保障中心』一級管理,調整為『兩級管理、三級審核』,即市住房保障管理機構負責相關政策的研究制定、保障資源的統籌調配、保障資格的審查備案和協調指導各級住房保障工作等;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做好本轄區住房保障的復核、公示、動態監管等具體工作;街道辦事處負責做好住房保障受理、初審、日常監管、年度復核等項工作。
變化之四:套型面積標准『由大變小』
新的管理辦法對各類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積標准進行了調整。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經濟適用住房套型面積標准控制在65平方米以內,取消了原辦法規定的套型不超過85平方米的規定。按照目前的房屋價格水平,充分考慮到中等收入家庭實際的經濟承受能力,將限價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調整為不超過85平方米,改變了原辦法規定的不超過105平方米的大套型標准。
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2人以下家庭為建築面積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5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則要求以經濟適用住房或者限價商品房銷售價格購買的面積,按照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房建築面積標准與申請人原住房建築面積的差額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購買。
變化之五:限制上市交易時間為5年
新的管理辦法對這三類保障性住房的上市交易時間規定進行了調整。
據介紹,按照建設部的規定,此次調整將原辦法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由10年調整為5年。經濟適用住房自房產登記之日起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限價商品住房自房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限價商品住房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限價商品住房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不僅如此,新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還明確規定五年內因特殊原因確需出售或者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照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回購,但經市住房保障機構書面通知放棄回購權的除外。而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在相同價格情況下,住房保障機構具有優先購買權。
變化之六:『細化』處罰方式
無論購房者,還是開發企業,雙方一旦出現不法行為,都將受到相應處罰,新的管理辦法對相應處罰方式進行了細化。
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申請人2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登記的,申請人5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對采用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資料等欺騙方式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取消申請資格,並記入不良信用記錄,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同時,利用經濟、行政、司法等多種方式,對已騙購保障性住房的,收購或收回住房,並依法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發建設單位有隱瞞房源、違規銷售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行為的,5年內不得從事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開發建設,並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