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地震後,我市部分中小學教學樓和辦公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記者昨日獲悉,為了重建地震後校園,市教育局日前出臺了《中小學校災後重建規劃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對重建學校的建設標准、設計要求進行了詳細規定,新建後的學校,抗震設計將按8度設防,小學初中教學樓將不會超過四層。
到2010年,我市將通過實施『校捨安全工程』,力爭完成中小學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使所有中小學校建築設施達到國家規定的現行校捨安全標准,並使之成為牢固安全、布局合理、規模適度、設施齊全的公共設施。
重建原則 先規劃後建設重建將采用專家鑒定,政府審定原則:各地在建設部門及專家鑒定的基礎上確定需拆除和保留的校捨,並由專家出具明確的鑒定意見,當地政府審定。按照《成都市中小學校災後重建建設標准》(草稿,簡稱《意見》)要求,新建、部分新建的中小學都必須按照先規劃後建設原則實施,擬建學校應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並結合我市城鄉一體化建設要求,以及小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規劃進行規劃設計。教工住宅應納入村鎮規劃統一安排建設,不宜建在校園內。市教育局將根據區(市)縣申請的重建項目組織實地考察,論證項目的布局、定點、規模、功能。
選址原則 避開地震斷裂帶新建的學校將符合下列原則:第一,學生能就近走讀入學;第二,學校應具有較好的規模效益和社會效益;第三,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在選址上,普通中小學校校址應選在交通方便、地勢平坦開闊、空氣清新、陽光充足、排水暢通、環境適宜、公共設施比較完善、遠離污染源的地段。而高層建築的陰影區、地震斷裂帶、山丘地區的滑坡段、懸崖邊及崖底、河灣及泥石流地區、水壩泄洪區等不安全地帶則是《標准》強調要避開的地方。
建築標准 教學樓不宜超過四層在學校建築標准上,《標准》要求小學、初中的教學辦公樓、教學實驗樓不宜超過四層。並且,對建築淨高也作了詳細規定,嚴格控制建築物層高:中學教學樓淨高為3.40米,小學教學樓層高為3.10米,行政辦公樓層高為2.80米,學生宿捨按雙層床考慮,小學淨高為3.00米,中學淨高為3.40米設計。
《意見》規定,災後重建的學校應充分體現『防災、抗災、安全第一』的設計思想,在工程設計中適度提高建設標准,同時遵循『確保安全、適用、實用、方便學生』的原則。建築防火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建築防火標准的規定,建築物的耐火等級為:樓房建築不得低於二級,平房建築不得低於三級。
抗震設計 按8度設防根據《建築抗震設計規范》的要求,目前成都市建築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鑒於成都市部分地區地處龍門山地震帶,《成都市中小學災後重建項目設計要求》建議將成都市中小學災後重建項目的抗震設防烈度提高為8度,其抗震設計及構造按《建築抗震設計規范》抗震設防烈度8度執行,並應注意非結構構件抗震設計。新建學校主體結構將采用框架結構體系,也可采用框一剪結構體系。牆體工程采用框架結構,外牆采用頁岩多孔磚,內牆采用頁岩空心砌體。
建築風格 川西民居書院式新建後的學校校內布局將按照教學區、運動區、生活區等不同功能分區進行合理布局;功能的設置既要滿足現實的教育教學需求,又要適度超前,使建成學校的整體建設處於全國同類學校的中等偏上水平。
對於部分新建的學校,市教育局要求,新建部分的建築風格原則上應與原學校建築的整體建築風格一致;對於完全新建的學校,建築風格建議參考我市農村中小學標准化建設工程中川西民居書院式的建築特色,並注重與當地文化和民風民俗的結合,使校園環境、文化氛圍、建築風格和諧一致。個別區域學校的建築風格也可根據當地建築風格和規劃要求選擇與之相一致的建築風格。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