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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17、18號物業樓與12、13號「樓王」景觀房相鄰,幾乎每一個業主在選購17號、18號物業樓時,都會諮詢12、13棟的價格。』一些業主表示,由於相信萬科銷售人員宣傳17、18號物業樓毛胚價格高達13000元,知道12、13號是『樓王』景觀房,後面銷售的價格肯定要上漲,纔下定決心購買17、18號物業樓,並接受了17、18棟的高價和靠路邊的位置。『試問,如果我們在去年購房時,就知道執行市物價部門的批復均價。最後2棟「樓王」將只能按3900多元銷售,萬科光明城市的前8棟,又如何銷售的出去,哪一個人還會買?萬科正是把這些關系到消費者重大利益的信息給隱瞞了,甚至在當時虛假宣傳最後2棟的漲價信息,纔促使前8棟業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高於基准價15%的價格購買了前8棟。』
質疑2 萬科自行制定房價欺瞞物價部門業主們還指出,萬科在『一房一價』政策出臺之前銷售了5棟物業樓,這個價格是由南京萬科自行制定的,物價部門並不知曉;同時,開盤銷售的時候,尚未取得物價局的核價批文,萬科在『一房一價』政策出臺後,又銷售了3棟,這3棟的價格是向南京市物價局備案,而不是經過物價部門審批的。真正經過物價局部門審批的,是2007年4月9日物價部門核定的整個三期10棟樓的基准價。
萬科光明城市三期業主稱,前8棟非景觀房售價超過物價部門的核定基准價15%。相同成本接近區位的兩組各2棟樓,分別在『一房一價』之前和『一房一價』之後銷售,相隔1個月和4個月,售價漲幅達到11.2%-14.8%。
一些業主表示,在他們和萬科的溝通過程中,萬科不對前期的定價行為作出合理解釋,反復強調定價是市場行為和政府審批通過,以證明其價格的合法性。
[萬科回應] 強調未違反預售合同南京萬科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一負責人說,此次光明城市三期售價風波已引起全國媒體的關注,目前,他不方便就此事多說什麼,對於業主們的質疑,該負責人予以否認,強調萬科沒有違反和消費者的預售合同,萬科所有的價格都是經過物價部門審批的。該負責人稱,目前他們並沒有接到任何物價部門下達的書面處罰文件。
[南京市物價局回應] 確認萬科為價格違規南京市物價局宣傳處負責人表示,有關此次萬科光明城市事件,物價部門已作出價格違規認定,並在網站和當地媒體上發布了情況說明,記者可上網查閱,由於目前事情尚無最新進展,因此不方便再作回應,記者在相關網站上看到,南京市物價局的情況說明內容為:近日,南京市萬科『光明城市花園』A地塊樓盤已購房部分客戶,向我局舉報南京萬科置業有限公司不按政府核價銷售。經查,南京萬科置業有限公司現已銷售的『光明城市花園』A地塊商品住宅價格,超過了核定的基准價加浮動幅度,違反了政府指導價的規定,且該公司提出的新增建設成本依據不足,市物價局將按照價格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據一些媒體報道,目前南京市物價局只是對萬科發出了《處罰意見通知書》,而《處罰意見通知書》只是對事件『定性』,並非處罰決定書。按照處罰程序,先是出具意見書,發表主管部門的意見,之後便針對所售的價格對開發商進行質詢。按照目前的節奏,每周一次價格質詢,將持續四周。
據了解,目前物價部門與萬科之間也存在爭論的焦點,就是萬科所售物業每一套的價格都經過了物價局的批復,可是綜合平均價超過了售樓之前的『基准價』,是否這樣的情形也算違規。
南京市物價局該負責人表示,『一房一價』政策系根據江蘇省有關物價管理條例做出,並非只用於南京一地,江蘇省內其他城市也存在類似南京『一房一價』的政策。 (邵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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