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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幾年的廣州樓市中,要修改合同簡直是比登天還難。『修改合同,No!』發展商斬釘截鐵地一聲回答,就將買家的權利扔到『爪哇國』去。可是,近來,樓市市況不佳,形勢也大變了。越來越多發展商允許與買家協商並且按照買家的要求修改合同了。今天的買家,大可以對發展商提供的固定格式的合同大膽說『不』了。置業專家提醒市民,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至少有以下幾點可以把關,以避免購房風險。
關卡1 關於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商品房以建築面積計算房款,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組成。置業專家提醒市民,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並約定建築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築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均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提提你:目前交付房屋時,往往建築面積增大,且不超過3%,但套內建築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情況出現,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築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並約定超出此范圍怎麼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
關卡2: 關於價格、收費、付款額同條款在金錢面前,大家更要留意清楚了。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提提你:可注明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建議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最好爭取加入此條款,達到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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