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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開發區在推動區內總部經濟建設方面又有新舉措——4月18日,廣州市開發區再度掛牌出讓兩幅位於科學城的商業金融業用地,總計佔地面積共26664平方米,限建外資投資性公司或電子信息等高新企業總部。
這兩個地塊編號為KXC-J1-1和KXC-J1-2,容積率要求都是不得高於2.0,建築密度也都要求在30%以內,出讓年限同為40年。這兩個地塊都位於廣州開發區的總部經濟區,規劃用途均要求是的大型企業及機構總部辦公功能為主,結合部分展示、培訓等服務配套功能。
其中,KXC-J1-1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競買保證金為130萬元,競賣起始價為1393.2萬元;KXC-J1-2地塊佔地面積11664平方米,競買保證金為100萬元,競賣起始價為1083.4萬元。
以2.0的容積率計算,這兩塊地的起始價折合樓面地價都僅有464.4元/平方米,僅是同區商業地王樓面地價的十分之一。資料顯示,去年6月份,科學城掛牌出讓的商業金融用地KXC—P1—2地塊,樓面地價曾高達4335元/平方米。而去年9月由廣東中萊投資競得的科學城『住宅地王』,樓面地價更高達6321元/平方米。
本次土地出讓方對競買人提出要求極其嚴格,除不接受個人或聯合體競買外,對競買企業的注冊資本、行業等要求甚高。KXC-J1-1的要求需是經商務部批准的外資投資性公司,應從事電子產品研發和生產企業且注冊資本不少於3000萬美元;KXC-J1-2地塊的要求是電子信息行業,從事計算機、移動通訊終端研發與銷售,具有自主品牌的高新技術企業,還要求是上市公司且注冊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
除要求競得人需要自簽訂《廣州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報送相關用地規劃方案、6個月內必需動工建設、24個月內必須全部完成地塊開發建設外,還要求參與競買的企業必需同意在競得土地後三個月內將企業總部注冊地遷入廣州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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