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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於房價下降而引發的高價購房業主向開發商索要差價事件可謂僵持難下:開發商和深圳房地產行業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聲明有的開發商『全額補償差價』只是個案,無法接受業主索賠的請求;深圳國土房管部門也表態說要求補償是非法、無理的訴求。然而,記者了解到,很多業主並沒有接受這些說法,索賠事件沒有平息,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跡象。
有關專家表示,深圳『高價業主』索賠事件某種意義上是我國房地產開發模式弊端的集中爆發,它的出現實際上為一些地方政府過於依賴『土地財政』、銀行盲目擴張房地產信貸的行為方式敲響了警鍾。未入住就縮水四五十萬元 金地業主稱『完全不能接受』
金地梅隴鎮是由上市企業金地集團開發的大型樓盤,位於深圳市寶安區龍華街道。據記者了解,金地梅隴鎮一期於2006年開盤,均價為6000元/平方米;2007年6月發售二期項目,均價為15000元/平方米;而於近期開盤的三期項目,均價則為11000元/平方米,而且還可以送精裝修,打9.7折銷售。
由於二期項目要到今年底纔交樓,二期的很多業主認為,自己還沒有入住,房產就縮水四五十萬元,『完全不能接受』。他們普遍認為,一是開發商『太黑心』,要求給予一定經濟補償,『退房款』;二是萬科等開發商采取送精裝修的方式撫慰老業主,值得同為上市企業的金地集團學習,因此要求開發商至少也送精裝修給二期業主。
針對這些訴求,金地集團近期表態,不會支持業主的『無理』要求,但會拿出1000萬元建立基金改善小區周邊環境和增加配套設施。而深圳國土部門則表示,業主要求退房或補償價差的要求是一個非法、無理、蠻橫的訴求,『此頭不能開』。
對於這些表態,業主張先生不以為然。他說,這應該是由法院來判斷的事,國土局的職責應該是考慮如何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和規范市場,他們這樣表態是角色錯位。網友『流浪異鄉』在金地梅隴鎮業主論壇上評論說,開發商就應該把暴利吐出來,歸還給老業主。
深圳另一處樓盤泰華陽光海的業主的索賠要求,則完全被開發商拒絕。10多名業主決定中止還貸 銀行稱將催收直至起訴
除了可能引發的社會糾紛,記者還注意到,深圳一些激憤的購房者聲稱要中止還貸。由於不滿開發商開出6.5折銷售的價格,深圳市寶安區泰華陽光海的100多名業主提出,開發商應該承擔降價銷售給他們造成的損失,業主要求『補差價』或『退房』,否則就要中止還貸。目前已經有10多名業主決定中止還貸了。
負責該樓盤按揭業務的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分行表示,他們查詢了相關資料,目前泰華陽光海樓盤還沒有主動斷供的情況發生。對於可能發生的事情,建行也做了充足准備:每個月扣款會提前短信通知購房者,如果扣不到款就會進入催收程序,第一個月用電話和書信催收,第二個月通過律師事務所發律師函催收,第三個月會采取向法院起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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