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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隨著本市嚴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無證售房行為,有兩家企業領到了今年的首批罰單。
據悉,3月20日,市國土房管局對天津市開發區樺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商品房的行為進行了處罰。該公司銷售位於新技術產業園區華科商務大廈(橙HOUSE)項目商品房,在該項目尚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即進行銷售,共計收取房款96萬元。依據規定,管理部門對其違法所得給予1%的行政處罰。
3月28日,天津市雍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因相同原因受到了行政處罰。經查,天津市雍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銷售位於武清區陳咀鎮『陽光家園(查看地圖)』項目的商品房,以同購房人簽訂購房意向書的形式收取購房款183845元。
房管部門人士再次提醒廣大市民購買商品房時,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在銷售現場應查看如下公示材料:一、《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三、《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人們發現問題,可向房管部門積極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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