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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東莊村集資建房對外銷售引發村民質疑
天津東麗區『小產權房』問題調查『原本都是農民的耕地,村委會在佔地的時候承諾是為村民蓋住宅樓用來改善村民的居住條件。
但等樓房真正蓋起來以後,就變成賣給村民的了,只有極少數的村民能買得起,其他大部分都被公開向社會出售了。』天津市東麗區新立街小東莊村村民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村民介紹,這種房子的房價從過去的幾百元一平方米漲到現在的五、六千元一平方米,直接操作者們從中賺取了利益,而失地農民至今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安置。最重要的是,這種現象在東麗區絕非個案。
是不是真正的村民住宅工程?
從天津市開車往東,沿著津塘公路往前開大約半個小時後就可以到達東麗區新立街小東莊村,最重要的是,這裡還有天津市目前惟一的一條城際輕軌線路經過。當地著名的東盛園小區和新立花園就位於該輕軌線小東莊站的附近。
之所以說著名,一是因為這兩個小區開發規模較大,二是有的項目從佔地建房開始至今引起村民長期上訪。據當地村民反映,這些房子佔用的是耕地,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本報記者在當地進行了走訪。
記者先以買房人的身份來到了東盛園小區售樓處,發現該售樓處只有一間非常小的房子,三個工作人員隨意地坐在那裡,見記者一行人進來只是抬頭看了看。記者在售樓處轉了轉後問『現在賣多少錢一平方米』?對方只是抬頭望了一眼門口的牆說:價格表在牆上貼著呢!
由於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實在太過於漠然,記者只好主動上前詢問買房的各項事宜。當問到外地人能否購買時,對方回答只要是用來自住的,不著急要產權證的話就可以買。而當問能否辦下來產權證時,售樓處的一位男同志回答:能是能,但得等。
記者問要等多久,對方回答說不知道,正在等相關政策。而且,這位男同志表示,購買東盛園小區的房子只需和小東莊村委會簽協議即可,但不能貸款,要一次性付款。根據記者從售樓處拿到的宣傳單頁顯示,東盛園總規劃面積13萬平方米,為六層磚混結構住宅,廣告宣稱是『輕軌線旁的大型便利社區』。
雖然售樓處的人員介紹說該小區各項手續都合法,可以辦下來產權證。但記者隨後在東盛園小區內對業主進行走訪後,聽到的說法卻並非如此。
在該小區內,記者碰到了正在外面散步的王女士。據王女士介紹,她是外村村民,於2003年上半年在東盛園購買了一套107平方米的房子,當時的價格是1309元/平方米,比本地村民每平方米多交150元,村裡說這是土地使用費,而且是一次性付款14萬多元,交錢的時候村裡給開的是收據,至今沒有拿到產權證。
在與劉女士交談的過程中,又有幾位鄰居路過聽到大家談論房產證的事,他們紛紛表示沒拿到產權證。『不可能有房產證,我們了解過,東盛園根本辦不下來房產證,這是給村民蓋的房子,土地是集體土地,怎麼會有產權證呢?』有業主告訴記者,大家都知道,東盛園的房子不會有房產證的。
而當記者來到新立花園售樓處時,發現售樓處工作人員介紹的情況與東盛園的差不多,房子可以對外銷售,但必須一次性付款,產權證不知何時能辦下來。惟一不同的是,據說新立花園1-9號樓的房產證已經辦下來了,後面的十來棟樓的產權證何時能辦下來,不得而知。
村民:佔用的是耕地
對東盛園小區最有意見的是當地的村民。『東盛園小區的土地原來是農民種稻子的土地,2000年小東莊村委會書記曹金利(後因經濟問題被判刑)、村長楊國智告訴大家佔地是遷村並點進行小城鎮建設,要給村民蓋樓房,用來改善村民的住房條件。』東麗區新立街小東莊村一位姓李的村民告訴記者,當時給大家每畝地400元的青苗費,結果只有第一年給了400元,第二年沒給,第三年給了180元。
後來村民不滿意找村委會打官司,最後決定每年給280元,一次性給了5年。『今年該給下5年的了,還不知道會不會順利給。』
據當地村民介紹,2000年村委會佔了村民土地開發蓋樓房,2002年蓋成後變成賣給村民的房了。『當時起價698元/平方米,說可以給村民每平方米便宜150元,但是一套房子下來要好幾萬塊錢,村裡好多人買不起。』村民郝大媽告訴記者,後來發現村裡開始打廣告把房子向社會公開出售。
『佔的是耕地,是給村民蓋的房子,為什麼要對外銷售?』上述姓李的村民這樣表示。事實上,記者從天津市建委2003年下發的一份文件『2003年第一批集資建房項目結轉投資計劃表』中看到,小東莊村的佔地項目屬於遷村並點村民住宅工程,建委明確規定不能面向社會出售。
『鑒於此,村民開始向上級反映情況並追問村委會,村委會一開始不承認,後來纔說因為資金不夠,根據相關規定可以賣30%用以籌措資金。』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訴記者,目前真正在東盛園買房子的本地村民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的房子都賣給了社會上的人。
『最重要的是,耕地被佔了,房子沒住上,佔地補償也沒有,農民損失誰來彌補?』在采訪過程中,記者多次聽到當地村民這樣的質疑。有村民表示,以前可以種地,現在沒地了,沒有經濟來源,日子怎麼過?
面對村民的質疑,記者在采訪東麗區新立街小東莊村委會李書記時,李書記表示自己2006年剛上任,以前的情況不是很了解,對於東盛園小區的用地性質也說不明白。但他告訴記者,自己是本村人,所以也在東盛園買了房子,買房時和村委會簽的買賣協議,至於能否有產權證,他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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