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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以來的第6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拉開帷幕。根據11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將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1日下午3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這次國務院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具體內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
———加強能源管理機構。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組建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明確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國務院機構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強調,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專家普遍認為,國務院這輪機構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礎上的繼續和深化,體現了積極穩妥的指導思想。
1982年以來,國務院機構改革已進行過5次。
新部長人選17日決定早報訊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昨天下午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草案)中提到:
3月15日舉行的第五次全體會議,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3月16日舉行的第六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3月17日舉行的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27個組成部門:
1.外交部
2.國防部
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教育部
5.科學技術部
6.工業和信息化部(新組建)
7.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8.公安部
9.國家安全部
10.監察部
11.民政部
12.司法部
13.財政部
1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組建)
15.國土資源部
16.環境保護部(新組建)
17.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組建)
18.交通運輸部(新組建)
19.鐵道部
20.水利部
21.農業部
22.商務部
23.文化部
24.衛生部25.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6.中國人民銀行
27.審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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