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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建設速度加快,在新城相繼崛起的同時,舊城改造規模也越來越大,大拆大建,大量已有房屋被拆除,有些生命周期很長的房屋也不能幸免。來自山東的政協委員郭松海提出,應限制拆除建成房屋。
一般房屋建築的生命周期為50-60年。而現今一些房屋壽命只有一、二十年,既在名為舊城改造的形象工程打造中被拆毀。
郭松海指出,拆除房屋不僅形成大量建築垃圾需要空間堆放,從而佔用土地資源;而且拆建的各種建材、設施,它們在生產的各個環節消耗了大量資源和能源;雖然拆除和重建以及建材生產的過程都創造了GDP,但實際財富的增加往往不抵資源的消耗,低於GDP流量增長。城市建設應走資源節約型道路,要尊重房屋的生命周期,限制對建成房屋的拆除。
為此他建議,城市規劃不能因領導人的變更而修改,不能完全按開發商的意願而變更。對擅自修改規劃,任意拆除房屋的,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在估價規則中應規定,在土地轉讓的價格中應考慮建築物的生命周期,並給予較高權重;用價格機制限制自然、經濟壽命很長房屋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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