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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召開的本屆人大政協兩會上,『住房』再次成為五大熱門話題之一。許多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都提出,要按照新加坡模式推進中國房改。那好,我們便將北京和新加坡的"住房痛苦指數"加以比較,使我們對新加坡模式有更深的理解。
2007年12月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數"
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各地區城鎮居民家庭收支基本情況"顯示,北京市城鎮居民2007年人均收入為1874元,僅次於上海而位居全國各地區第二。而2007年12月北京的商品房均價為14470元/平方米,所以北京市2007年12月的"住房痛苦指數"應為:
2007年12月北京市住房痛苦指數=14470元/平方米÷1874元=7.72
2007年10月18日,《第一財經日報》上刊登了署名為孫榮飛的一篇文章:《新加坡中低收入家庭5年收入可買套租屋》,文中有這樣一段話:
『提到新加坡人的住房痛苦指數,陳紹連(新加坡市區重建局副局長)說,新加坡的租屋是精裝修,全家具電器的,而且只以使用面積銷售。使用面積大於92平方米的四居室精裝房(全家具電器),僅售27.8萬?41萬新加坡元,均價大體在3022新加坡元/平方米左右。在新加坡普通民眾平均月薪3900新加坡元。
以此計算:
2007年新加坡住房痛苦指數=3022新加坡元/平方米÷3900新加坡元=0.77。
而"住房痛苦指數"的臨界點是1,即當"住房痛苦指數"的小於1時改稱"住房幸福指數",所以『新加坡住房痛苦指數』應改稱『新加坡住房幸福指數』。
讀到此文讓我非常吃驚,一位曾任新加坡建設局局長,現任新加坡市區重建局副局長的政府官員,說起『住房痛苦指數』如數家珍,而且計算的公式也與我所設計的計算公式完全相同。計算的結果也與我所計算的結果完全相同。均為0.77。而兩個人相距千裡。
我不知道是他從中國的媒體上引進了『住房痛苦指數』的概念,還是新加坡的房地產市場原先便有這個指數。也許,是孫榮飛先生在采訪他時,向他進行了『住房痛苦指數』的發問?但此種可能無法從文中看出。
不過我知道國外習慣使用的是『收入房價比』,可『收入房價比』與『住房痛苦指數』的計算公式有很大的不同。
『收入房價比』的計算公式為:
『收入房價比』=每套房平均售價÷家庭年收入
北京"住房痛苦指數"超過新加坡"住房痛苦指數"10倍。如果真能按照新加坡模式推進中國房改,誘人的前景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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