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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一方是南寧市經濟適用房項目。於2005年12月份開始破土動工,2007年底一期交付使用。
這個項目在開始銷售前就參展南寧房產比賽,並獲得房屋設計銀獎。可是在參展時用的戶型圖與一期已經交付使用的有區別。一期房間的窗,在展示會上設計平面圖、效果立體圖顯示是飄窗,到了現在交房得到的是落地窗。明顯銷售宣傳與現實不符。
也許有人會覺得這個原來的飄窗改成了落地窗也無所謂。但開發商想多賺點錢,所以將原來的設計圖紙給修改了,將不用計算建築面積的飄窗改成了算進住房建築面積的落地窗。開發商真是非常用心良苦!要知道,飄窗因為不用計算進建築面積,它是提昇住戶使用空間最大化的表現。也是開發商實力的體現。
在水一方更為天纔的設計還在延續,二期中的一個戶型,將旋轉飄窗修改成了落地窗,原來在飄窗上的那根柱子,也就變成了落地柱,柱子完全擋住了旋轉飄窗一側的采光,這種開發商自己修改後的設計,根本沒有提現出旋轉落地窗的空間采光效果,非常失敗。
總結:在水一方得到的設計銀獎,帶有欺騙形為;設計與施工不符,為了多賺錢而降低了住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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