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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開的2008年長春市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中,可以聽得出政府土地調控的決心。相關領導表示,為了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結合我國目前『人均佔有耕地少』的現狀,今年長春市將從三個方面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
在《關注民生精細管理為我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提供國土資源保障》——在2008年長春市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的報告中,長春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朱亞福表示,將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要堅決收回重新配置。對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要采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方式及時處置。對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閑置費。
同時,建立節約集約用地長效機制,加強批後監管,督促用地單位及時開發利用,確保土地供應形成有效供給,節約集約利用每一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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