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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隨著限價房投放市場,顯現拉低周邊房價效應同時,投放總量難題也突顯出來。近期北京市在向國家有關部委匯報情況時,提出限價房總量確定的難題。總量的控制,少量的限價商品房推向市場,對市場沒有太大影響,而大量的限價商品房出現則必將使得國有土地的出讓價格遭到損失,因此如何協調其比例也將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姜偉新近日提醒,當前解決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辦法不能對未來住房市場化改革形成障礙。
對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對本報表示,限價房是房價漲幅偏高城市的應急之策。不能影響到房價大幅下跌,影響到房地產業對國民經濟的重要推動作用。『考慮到限價房政策對合理市場機制的一些乾擾,中等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長遠來看不應該通過行政力量來解決,而應該是通過市場化手段比如土地供應、金融政策,使得房價合理回歸,最終使得中等收入群體降低進入市場購買商品房成本。』該專家表示。
國家部委對低收入人群的界定
國家統計局:
我國收入調查中有九分法、七分法、五分法等,應用得比較多的是五分法,即把所考察的收入人群樣本分成五個部分,低收入人群、中下收入人群、中等收入人群、中上收入人群、高收入人群;再假設各部分人群佔總人口的百分比相等,都是20%。
在《中國統計年鑒》中按收入情況將家庭分為七組,即最低、低、中低、中、中高、高和最高收入組,除最低、低,高和最高佔的人口比例為10%外,其他各組的比例均為20%。用到的指標包括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其中城鎮居民家庭收入指被調查城鎮居民的全部實際收入,包括經常或固定得到的收入和一次性收入;可支配收入指被調查城鎮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獲得補貼後得到的實際收入。
民政部:民政部以前只負責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
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依據主要包括:(1)維持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所需要的物品的種類和數量;(2)生活必需品所需要的費用;(3)市場綜合物價指數,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指數;(4)居民的平均實際收入和消費水平;5)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收入狀況;(6)其他社會保障標准。
據2008年1月份民政事業統計月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2277.5萬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戶數1073.5萬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支出水平123元/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當月計劃支出26.2億元。
2007年8月前,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最低生活保障線上的人。但8月的國務院24號文下發,將低收入群體也納入保障范圍,民政部授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辦法,具體標准由地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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