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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似乎一直有一個解不開的『死結』:一方面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幾乎年年都要出臺一系列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期望解決被民眾稱之為『民生新三座大山』之首的高房價及買不起房的問題;另一方面,在這年年的房地產調控之中,市民怨聲載道的高房價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而且矛盾愈發尖銳突出,房價瘋漲的累積效應,甚至使普通百姓連『房奴』也『做不起』。
中國的房改和房地產市場調控,似乎走進了一條『死胡同』。不僅是普通百姓,就是不少官員自己也『相當迷糊』:解決中國城市住房問題的根本之策究竟在哪裡。同時,這也不可避免的使人們對政府在住房上的政策和行政『作為』產生懷疑。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溫總理今年出訪新加坡時,打破一些利益集團設定的『條條框框』,旗幟鮮明的提出『經濟適用房大多數是面向中產階級的』,『經濟適用房戶均面積90平方米是比較適當的』等住房政策上『革命性』的綱領口號。總理的肺腑之言標志著中國的住房政策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正在出現一個『歷史性的重大轉折』:在政府的最高領導層中,正在醞釀住房模式天翻地覆的變革:即由開發商主導的壟斷暴利開發模式,重新回歸到以經濟適用房為供應主體的住房發展模式中來。
之所以說是『重新回歸』,是因為早在1998年開始實行的『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其中的一個核心目標就是『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
九八年公布實施、被稱之為房改綱領性文件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一般簡稱23號文)就明確規定:『對不同收人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人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
當時的建設部對全國城鎮『最低收入、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家庭的比例,有一個大致的算法,就是城鎮居民中,高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各為10%左右,其餘的80%的家庭都屬於『中低收入者』,也就是說,城市中八成左右的家庭,都有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權利。照此推理,在整個住房供應結構中,80%的居民住房應該是經濟適用住房。
實際上,國家和政府向絕大多數家庭提供經濟適用住房,即是百姓接受這項關系切身利益最大的新的住房改革的基礎和條件,也是政府推行城鎮房改時對城市居民所作的基本承諾,是房改的『政策底線』。從這方面來說,沒有經濟適用房,房改就沒有『立身之本』。否則,政府要把想數以億計的城市居民,從過去的住房靠『國家買單』推向到市場自己購買的住房改革,就是無稽之談。
也正因如此,當時還是副總理的溫家寶,再三高調力挺經濟適用房。早在1998年全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工作會議上,溫家寶就向與會者特別強調:『建立新的城鎮住房供應體系,重點是大力發展經濟適用住房。這既是這次房改的重要目的,也是房改是否成功的一個重要標志。』總理語重心長的告訴與會者:『中低收入家庭是目前城鎮家庭的主體,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滿足他們的需求,是實現本世紀末人民生活達到小康的重要條件。』總理要求各級地方政府『要努力提高住房投資中用於經濟適用住房投資的比重,加快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和供應。』
2000年12月13日下午,溫家寶在在聽取建設部工作匯報後又一次強調:『住房建設,有兩點需要明確,一是以經濟適用住房為重點的住宅建設的方針、政策不要輕易改變;二是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也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來辦。』他告誡建設部的領導:『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對改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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