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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購房的趙小姐,卻在銀行的眼皮低下被騙走了50萬元。
按照二手房成交的程序:如果買方不能提供一次性現金交易,就必須辦理轉按揭手續。
中天置業員工張叢傑讓准備購房的趙小姐准備50萬首付款,其他的50萬按揭款項由中天置業下屬公司長盛擔保公司負責擔保。這50萬貸款要為原房東的50萬按揭還款,即稱贖樓。
10月17日,趙小姐隨張叢傑來到興業銀行振華支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卻發現合同都是空白的。趙小姐感覺不妥。『放心吧,你先簽字,我們稍後會幫你打印好的。』銀行工作人員向她解釋。張叢傑也向趙小姐承諾,一個月內保准她住進新房。
趙小姐帶著一肚子疑問在合同書上按下手印。
10月25日,張叢傑打電話告訴趙小姐說興業銀行已答應貸款。趙小姐查看《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發現,擔保人是蔣飛,而自己的借款同時也被打進蔣飛的個人賬戶。
她隨即向銀行提出質疑。『沒問題的,蔣飛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們一直是這樣操作的!』銀行工作人員說。
11月2日,興業銀行告知趙小姐,50萬元貸款已經放出到蔣飛的賬戶。但蔣飛並未立即幫趙小姐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以趙小姐雖然貸出了50萬元,房子卻還是業主的。從下個月21日開始,她就得支付這50萬元貸款的月供了。『我豈不是憑空多了50萬貸款?』她說,現在不知道怎麼辦,哭都哭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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