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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購買了一套無證私房,不料,隨著房價上漲,原房主現在反悔,要收回房屋,怎麼辦?昨日,李女士向本報訴說了她的購房遭遇。
李女士介紹,他們一家在武漢打工多年,很想買一套房子。2004年,聽熟人介紹,江夏區付家新裡附近有一套私房要出售,雖然知道該房屋『兩證』不齊,但想到價錢比較『合適』,李女士還是一次性付清了14萬元房款,並與房主王某簽訂了購房合同。交房後,因是私房,無法到房產部門過戶。
近年來,當地房價上漲,李女士當年購買的私房折價每平方米不到500元,而現在該地的商品房已上漲到2000餘元。
本月初,王某的父親找到李女士,稱當時賣房子的價格太低,要她加錢。經反復協商,李某又向王某支付了3萬元。上周,王某的父親又找到她,稱房子不賣了,要將錢退給她後收回房子,李某未答應。不料,此後,房子數次被人打砸。
昨日,王某對記者稱,當時賣房是他的個人行為,現在家裡決定收回房子,他也無力阻攔。但否認房子被打砸與他們有關。
昨日,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孔祥蘭律師稱,由於私房大多『兩證』不齊,交易雙方只能在不經過房管局的情況下私下交易,這種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只要有一方反悔,就會產生官司。目前,此類糾紛逐年增多,希望市民最好不要購買此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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