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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和業主之間經常『扯皮』的『先驗房還是先收房』的問題終於有了答案。記者昨天(11月1日)從北京市建委獲悉,本市正在醞釀出臺商品住宅交付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商品住宅竣工的『四方驗收』今後要增加為『五方驗收』了,業主有權在驗過房之後決定是否收房。這一新規有望在本月出臺。
廚衛用具品牌和約定的不一樣、地板鋪設不合格、空調室內外機安裝位置不合理……每到收房高峰,都有業主經歷這樣的苦惱,辛苦甚至負債買的房子不能如願,在和開發商反復多次交涉後,有些業主依然難以獲得滿意答復。這樣的情況,已經被房地產界形象地稱為『收房門』。
『新規定正是針對這種問題而制定的。』市建委有關人士介紹說,《北京市預售商品住宅交付若乾規定》在醞釀兩三年之後終於定稿,有望在本月出臺。新的規定明確商品住宅交付前,開發商要通知購房人先對房屋進行查驗,查驗後要填寫查驗表和維修表。然後依據合同的規定辦理交付手續。
據了解,本市商品住宅驗收目前執行的是『分戶驗收』,也就是每一套商品房都要經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簽字的『四方驗收』,之後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竣工驗收。新的規定執行後,業主也有權作為簽字方,參與到商品住宅的竣工驗收中來,因收房而引發的矛盾應該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解決。
市建委有關人士建議,購房人在購買商品房後如果遇到工程質量問題,可以依據合同規定進行工程質量投訴。涉及工程保修問題,建設單位將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保修和維修;對於工程質量的爭議,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鑒定;涉及經濟補償等問題,購房人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解決,也可以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依據《北京市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規程》確定損失,協商不成,購房人可以通過司法訴訟等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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