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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上明明寫清了購房價錢,房款也已經付清了,可就是拿不到新房的鑰匙。問及原因時竟然是房價上漲,開發商要與業主改簽協議,否則就不給新房鑰匙。昨日(10月31日),家住太原市化肥路的王女士向記者講述了她的煩心事。王女士告訴記者,她家是拆遷戶,今年1月26日,她與山西金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搬遷協議,協議中明確寫道該公司同意她按照每平方米910元的價格,購買由該公司開發的兩套回遷房。可是苦盼了近一年的新房,早在前一個月前就完工了,而自己的房款也全部交清了,可爲什麼開發商就不給新房鑰匙呢?
帶着疑惑,王女士找到該公司,工作人員答覆她,因爲房價漲了,王女士所購買的第二套房子須按每平方米1480元的價格計算。工作人員稱,王女士需要把1月份籤的協議拿回公司,重新簽訂一份,否則她就拿不到第一套房子的鑰匙。“既然協議中明確規定每平方米按910元計算,就應該按協議辦事,不能說房價漲了,就要提高針對我的房價?”王女士說。提到協議需要變更,山西金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稱,雙方簽訂協議時,寫的確實是按每平方米910元計算,不過,那是當時工作人員的失誤,是寫錯了。面對該負責人的解釋,王女士哭笑不得,她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