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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之前的9月12日,國土資源部曾下發《關於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的通知》,通知中對於上述要求早已做了明確規定。除此之外,通知還要求各地合理確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宗地規模,以縮短開發周期。
對於閑置土地的最嚴厲措辭則是,『依法可以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對於違法審批而造成土地閑置的,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閑置費原則上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依法無償收回』,是指依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連續兩年未使用的閑置土地,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各級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
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前地價所所長鄒曉雲對本刊稱,這幾項政策的出臺,主要是針對開發商階段性低成本取得土地的問題。此前,開發商大規模圈地成本極低,並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土地壟斷,而壟斷土地之後的『囤地』帶來了高房價。
地王是今年以來頻頻出現在房地產領域中的詞匯。由於整合和門檻的雙重需要,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儲備與總資產規模之間正出現越來越高的趨同性——佔有的土地越多,資產就越值錢,也就越能從股市上和銀行那裡拿到錢。
房地產企業的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企業的資源佔有能力上,這就是為什麼房地產企業會不惜重金到處拿地的原因。
據資料顯示,2005年中國房地產企業平均新增土地儲備36.2萬m2,而去年這一數字達到51.11萬m2,提高了41.18%。
圈地過程中,資金鏈是制約房地產企業圈地的關鍵因素。數次加息之後,對於土地出讓金收完之後方能取得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也就意味著,過去以較小成本搏大的游戲規則,即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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