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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在稅務總局前三季度稅收情況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目前正在積極穩妥地進行物業稅出臺前的准備工作。權威人士日前透露,明年有望在現有10個試點城市中選擇部分城市進行『實轉』。
所謂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並為之提供保護;然後,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據悉,目前,物業已經在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河南、安徽、福建、大連這10個省市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
近日,一位網友向記者諮詢,物業稅的起征究竟是一套房還是多套房,再次購房是否應該以家庭其他成員的名義去登記。同樣,徐小姐也面臨這樣的問題,在她名下已經有一套住房,男友又以她的名義為二人添置了婚房,而她家原來的舊房已拆遷即將還建,手握三住房的徐小姐面臨即將到來的物業稅,暢享著略帶苦惱的甜蜜。
征收物業稅對個人影響如何,房地產相關人士認為,如果按照通常1%到3%的稅率計算,武漢一套價值40萬的房產每年交納的物業稅在4000元到1.2萬元之間,對中檔收入者來說,已然不斐。如果按照『一棍子打死』的執行方案,於整個房地產市場健康不利。如果調低稅率,每年每套房子平均只需繳納一、二千元,那麼相對於房價上漲所帶來的好處,影響仍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最好的方案是區別對待,如同最新的提高首付一般,把『矛頭』對准多次置業人群,並對稅率設置為集體上昇形式,必然對炒房投資者早晨威懾作用。
很多購房者也更關注對房價的影響,對此,業內人士認為,物業稅是對物業保有環節進行征稅,嚴格來講,這個物業稅怎樣征,征多少,如何整合其它稅種,都有可能導致不一樣的結果。在具體操作細則沒有出來之前,空談物業稅對樓市的影響,實際上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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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稅應向多套房的持有者徵收,不應向單套房自住型的業主們徵收,大部分的自住型的購房者其購房資金大部分都是借的或是貸款來的,現在若不區分是否是自住型都收物業費是極不合理的,加重了自住型業主的負擔。這與政府讓老百姓過上富裕的生活的政策是背道而馳的。現在的房價已經透支了老百姓十幾年甚至一輩子的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