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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願不願意多放貸?這是一個近乎弱智的問題。在房貸市場上,銀行放貸逐利的衝動和落實宏觀調控的義務常常使其陷入兩難的境地,也決定了銀行經常扮演著『兩面派』的角色,這次也不例外。央行將第二套房的房貸首付提至四成,看似是對監管部門的調控意圖心領神會之舉,實際效果卻可能因為制度設計上的不足而事倍功半。
就像前兩年經濟適用房新規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樣,究竟什麼叫『經適房』,本身就存在一些爭議,而建設部的說法也不能令大多數人滿意。如今『第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這一新政誕生,究竟如何定義『第二套房』呢,也沒有給個明確的說法,現在還無法明確界定。
第一套房是以丈夫的名義買的,第二套房以妻子、母親的名義買,算不算第二套房呢?在廣州之外的其它城市再買房,誰知道這是第幾套房?銀行遭遇此類事件,定會備加尷尬。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考慮買第二套房的大多是相對富裕或權勢相對較高的群體,他們規避這一帶有瑕疵的小規定,簡直像踢皮球一樣簡單。
但是,那些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小青年,可能就慘了。男女雙方都有點小積蓄,一起付首付買了個巴掌大點的小房子『過渡』,房產證上可能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兩三年後,他們考慮換個大點的房子,於是面臨『第二套房首付四成』的規定,兩個人的名字買第一套房已都用過了,父親母親在外地,名字一時半會兒也不能拿來『借用』,只好無奈再去借錢拼夠四成,或者郁悶之下暫緩買房。
可以說,從首付三成到四成,一成的增幅看起來不大,但對不同群體的『邊際刺激作用』卻不可同日而語。有人說,銀行此舉,可能恰恰傷害了本想要去『幫助』的人。這種說法顯得高估了銀行的道德系數。與其說提高首付是為了抑制投機從而為無房一族利益計,不如說是銀行因逼近放貸額度而主動控制貸款發放的調節措施。
整個利益鏈條和行為圖譜勾勒出來了,銀行不良貸款率能否下降、今後幾年的房價是漲是降不言自明。更為要命的是,調控房價虛高的措施一再失效,無疑將再一次加重普通民眾對於房價調控『越調越高』的心理陰影。這是誰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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