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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中介服務、物業管理等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良記錄將定期公布。這是福州市政府18日出臺的商品房銷售新規規定的。
福州市政府要求,市房管局應加強房地產信用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對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中介服務、物業管理等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良記錄定期公布,並列入房地產行業信用檔案,對房地產行業誠信度較差的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為保障房地產企業銷售的透明,福州市政府要求,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應在其大屏幕和福州房地產信息網實時發布已辦理預售許可證樓盤的房源銷售信息。市建設局負責收集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信息,匯總於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由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負責,市建設局配合,每周在媒體上公布在建商品房信息和已辦理預售許可證的樓盤銷售動態信息。
福州市將由市房管局、物價局、工商局、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等部門建立聯合抽查制度,每月不少於2次,對在建樓盤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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