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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購房支付方式,產生糾紛時,會有不同的法律後果。在此,筆者提醒,購房付款時要留個『心眼兒』。
一、為自己購房,購房款來源於自己的支付方式。
購房時間是在單身未婚狀態之時,要區分兩種情況:1、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且產權證只登記在自己名下,可采用銀行轉賬模式。這樣,可避免點數現金的不便和保障攜帶資金的安全性。2、先付定金及首付款,餘款需從銀行貸。這裡,要涉及較長年限的月還貸款,或結婚後共同還貸、或可能面對結婚後將房屋賣掉再購房等問題。因此,付款方式要格外慎重。建議采用銀行轉賬方式付款最好,即直接將房款從自己名下的賬戶內打入房地產開發商或上家賬上,妥善保存好付款轉賬的銀行憑證及單據,以便備用。
二、為自己購房,購房款是他人付的支付方式。
1、現金方式。在自己購房,他人付款的情況下,用現金方式支付購房款,非常有利於購房人。因為產權證登記在購房人一人名下,即使他人陪同購房人一起去售樓處付款並由他人現場支付,發票也只會寫購房人的名字。日後如產生糾紛,購房人聲稱購房現金來源於己,舉證責任對他人不利。2、銀行轉賬方式。自己購房,房款由他人從其名下的賬戶轉賬到房產開發商或上家,會直接產生一個法律隱患:他人代自己支付房款的行為是什麼法律性質?是贈與還是借貸?如果說是贈與,在他人已婚的情況下,可能會涉及侵犯其配偶權益產生法律糾紛,並且,還有可能產生贈與是否附有條件的法律爭議;如果說是借貸,只有轉賬支付記錄而沒有借條,也會使爭議復雜難辨。因此,銀行轉賬方式付款,在自己購房他人付款的情況下,要慎重考慮。
如我們代理的一個案子即是。已婚人士張先生的朋友劉女士買房,從張先生名下的銀行卡中劃了50萬元進入了劉女士購房的開發商處,後劃款憑條被張先生的妻子趙女士發現,趙女士勃然大怒,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張先生侵犯了自己的財產權益,要求劉女士返還自己先生出資的那一部分,確認房產出資部分屬先生與她共有,遂引發爭議。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