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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尹中立提出了『一戶一房』制度,他表示沒有什麼更好的政策能解決中國人的住房問題了。
近兩年來,國家出臺了多項房地產調控政策,然而,房價不降反昇。今年以來,不管是大城市還是二三線城市似乎都較上了勁,房價『爭先恐後』往上爬。房地產市場陷入了『恐慌』,人們對住房問題表示擔懮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
基於中國人多地少的國情,尹中立認為有必要實行『一戶一房』制度,一對夫妻只允許擁有一套帶有福利性質的住房,剩餘福利性住房由國家回購後出租給中低收入群體。這個制度最早起源於19世紀末的英國,在亞洲實行的是韓國,都取得了不錯的調控效果。
在『一戶一房』制度的操作上,尹中立認為,國家應強制規定一個家庭同時擁有多套住房的?不論是商品房還是福利房?,應在未來3至5年內將多餘房產全部出售完畢。逾期未出售的,國家將額外征收土地資源佔用費和所得稅,土地資源佔用費和所得稅的征收標准應與購房者所購套數掛鉤,實行累進稅制。也就是說,國家對居民屬於計劃內指標的住房采取低費、低稅政策,而對計劃外住房采取懲罰性的高費、高稅政策。
早在今年3月,全國政協委員陳祥福就曾在『兩會』期間提出『一戶一房』制度,並稱『一戶一房應該成為和計劃生育一樣的國策』。此番尹中立舊話重提則又引起了業內外廣泛的討論。寒桐?廣州?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韓世同認為,『一戶一房』制度過於理想化,沒有考慮到執行難度。其實,如果真的要實行『一戶一房』制度,國家要投入大量資源回購多餘的住房,且回購標准也難以制定。廣州中地行策略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建平也表示,『一戶一房』制牽涉面廣,影響面太大,可操作性不高。
另外,只要房屋購買程序合法,政府就沒有權力強制限制,這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自由。北京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就認為『一戶一房』制是違憲。
筆者認為,『一戶一房』制過於強制,跟目前正在進行的住宅商品化有衝突,等於又回到計劃經濟年代去。再說『有條件地允許部分家庭擁有第二套住房』,由誰監督?如果監督乏力,此政策難免淪為部分人牟利的工具,恐怕只能是『一廂情願』了。『一戶一房』制要想成為一項國家政策就必須綜合各方的觀點,僅一味地從『降低房價』考慮而忽略其操作性上的重大缺陷的話,那樣就可能事倍功半,甚至會勞而不獲,弄巧成拙。不管是買還是租,但願『居者有其屋』不是一個『烏托邦』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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