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京市)一中院昨天(8月29日)表示,受房價上漲因素影響,賣房人『一房二賣』的毀約現象日漸增多。對此,法官建議用兩大招數來預防。
這兩招分別為:在簽訂合同時,要對違約情形進行事先約定;買房人可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前,向房屋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這樣,未經買房人同意,賣房人就無權再將房屋賣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