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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六起價格違法案被曝光。有媒體歡呼:『國家發改委在全國范圍內重拳出擊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被『重拳出擊』的六起價格違法案分別為:湖北荊州市沙市區集體串通提高香乾子、豆腐等4種豆制品價格,平均漲幅20%左右。浙江嘉興市品牌餐飲企業醞釀漲價20%。重慶巴南區李家沱十多家火鍋店貼出告示統一收取10元鍋底費。吉林市豆制品協會串通提高乾豆腐制品批發價從4元漲到4.6元,零售價從4.6元漲到6元。陝西西安一超市的賣場標示雞蛋『原價6.8元/公斤,現價4.38元/公斤』,略低於市場平均價,引發千人排隊。
這六起案件,說小不小,群眾利益無小事。說大也不算大,與價格飛漲的樓市比起來,終究是小巫見大巫。因此,『全國范圍內的重拳出擊』雲雲,多少給人的感覺是打擊對象太小兒科了,只打蒼蠅,不打老虎。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一位官員對成本價格與銷售價格的關系,日前在做客中國政府網時作出解釋:『在上游原材料價格上漲的情況下,應當允許生產經營者合理轉嫁成本,但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產品成本確實增加了;二是漲價不能超過合理限度,更不得借機抬價,跟風漲價。比如方便面成本只增加了5%,或者說10%,但你漲價了20%,甚至是40%,那就不行。』
按照發改委官員提出的兩個基本條件,我發現許多樓盤漲價幾乎一個條件也不具備。東三環附近有個樓盤,剛開盤時每平方米1.2萬元,一年的光景,現在1.8萬元/平方米。產品成本增加了嗎?似乎還是一樣的房子。說話、辦事要留有餘地,所以,我喜歡退一步說。即使是『產品成本確實增加了』,每平方米漲價6000元,且還在上漲,難道沒有超過合理限度嗎?今日中國大中城市的樓市,幾乎所有的樓盤都在借機抬價、跟風漲價,難道不是這樣嗎?相當多的樓盤,漲價不是5%,不是10%,甚至也不是20%,而是30%、40%以上了,難道不是事實嗎?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方便面、豆腐之類的漲價20%以上『那就不行』,那就『重拳出擊』。到了樓價如此上漲怎麼就行?怎麼就見不到『重拳出擊』?是豆腐太軟,還是樓房太硬?在市場經濟中,政府部門的一個重要角色就是『裁判員』,制定共同遵守的『游戲規則』,不能吹偏哨,更不能吹黑哨。『裁判員』如果有兩套規則,比賽將無法進行。被出示『黃牌』、『紅牌』的運動員,肯定也會感到不公正。
調控物價,事關民生,所有的人都舉雙手贊成。但是,我們的調控不能違背市場規律,不能背棄公正的原則。拿樓價與豆腐價比較來說,顯然樓價亂漲在前,豆腐跟風在後。我一直有一個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說了可能得罪大多數中低收入的消費者,不說又憋悶得慌。我要請教讀者諸君:樓價如此上漲,賣方便面的、賣豆腐的、賣豬肉的,等等,這些人買房子的錢從何而來?我說的是買經濟適用房,還不是商品房。都去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可能嗎?有誰計算過賣多少豬肉、雞蛋、豆腐、方便面的利潤,纔能買一套房子?重慶市商委呼吁超市開展『零利潤』售肉,不知道那些『零利潤』賣肉的人將來可否買到『零利潤』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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