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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局今天透露,針對房地產項目在立項、規劃審批等環節存在違規行為,以及房地產商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現象,上海將加大處罰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將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以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一個月前,上海就成立了由市房地局、市建設交通委、市監察委等10個委局參加的上海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聯席會議,聯合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有兩項:一是整治在房地產項目立項、規劃審批、設計審批、施工許可、預售許可等環節中,出現的違規審批、權錢交易行為,以及檢查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情況;二是整治房地產企業發布違法廣告、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合同欺詐、偷稅漏稅等行為。市房地局已成立了上海市房地產監測中心,對19個行政區域每一個房地產項目,從土地出讓、項目開工、項目竣工、銷售完畢的完整周期,實行全過程的動態跟蹤和監測分析。
福建—— 將取消違規房地產商開發資質福建省建設廳日前發出通知,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而非法預售或變相預售,嚴禁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和期房轉讓等行為,預(銷)售商品房必須實行明碼標價。
福建省建設廳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嚴禁以放號、內部認購、內部認籌、內部登記、辦理『VIP卡』等形式收取定金、誠意金、會員費等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已經收取須在15日內將向購房人收取的所有費用退還。
為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福建規定,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後,必須在10日內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開盤售房,逾期未開盤售房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收回《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對違反有關規定而拒不整改的企業,房地產管理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直至取消開發企業資質,並向社會曝光,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南寧—— 對商品房價格欺詐最高將罰20萬元從8月1日起,《南寧市新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暫行規定》開始實施。南寧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近日在檢查時發現,很多樓盤執行該《規定》時大打『折扣』,有的根本沒有明碼標價。為此,物價部門負責人強調,對存在價格欺詐行為者,物價部門將給予最低2萬元的處罰,最高罰款可達20萬元。
檢查小組對在售樓盤進行檢查時發現,『綠都·錦江匯』售樓部公示的《價格表》嚴重『縮水』,除公示房號、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和總價項目外,所售商品房用途、結構、套內建築面積、公攤建築面積、計價單位、是否銷售、價格執行時間以及《總價款外收費(應繳費)表》等均沒有公示。在『盛世·聯邦廣場』售樓部,當檢查人員向銷售人員索要商品房銷售標價冊時,工作人員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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