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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開。會議決定,全國要逐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圍。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設區城市,凡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申請租賃補貼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明年年底前,覆蓋到所有縣城。2008年底前,東部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要率先把保障對象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010年底前,全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都要納入保障范圍。
會議要求,今明兩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設步伐,盡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級地方財政要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支出安排,住房公積金增值淨收益要用於廉租住房建設,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比例不得低於10%,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困難地區給予補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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