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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報收到一封翠薇園小區業主的來信:『本小區自2000年陸續入住一直沒有成立業主會,今年3月,業主依據2004年5月1日頒布的《天津市業主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組建了首屆業主會,並按照區物業管理辦公室的指導意見開展了業主代表、業主委員會成員的選舉工作,又按規定召開了首屆業主會大會,會後,業主委員會到區物管辦領取業主會備案申請表,遭到了物管辦的拒絕。根據《辦法》的規定,區物管辦不但應該給我們發放申請表,還應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備案證明。即使我們有不符合條件的地方,物管辦也應該書面說明。』
業主會選舉中途擱淺 業主原聲『6月1日晚,我們卻收到區物管辦通知,業主會成立大會暫緩召開,物管辦要求我們重新選舉業主委員會,否則不予備案。我們又多次同物管辦交涉,物管辦的答復是「小區部分業主上訪稱選舉不合法,上級要求我們這樣做」,卻沒拿出任何證據。』業主代表王奶奶如是說。
區物管辦的處理沒有證據 業主聲音對於南開區房管局密先生的說法,翠薇園小區籌委會成員謝先生則表示了不同意見:『按規定,我們在今年5月19日就公布了首屆業主大會將於6月2日召開的通知,提前了15天,同時告知,選舉結果也將在成立大會上按計票、唱票、監票程序公布,可南開區物管辦在6月1日晚發出通知,導致業主會成立大會被迫推遲。』
選舉符合規定但有瑕疵 區房管局8月14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系南開區房管局黨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密先生說:『翠薇園小區成立業主會、選舉業主代表、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基本符合規定,但還存在瑕疵,就是業主代表和業主委員會人員名單的公示時間不符合要求,導致部分業主向物業管理辦公室投訴反映,在這種情況下,南開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就給他們下達了一個新的指導意見,但他們堅持自己的選舉工作沒錯,不接受指導意見,這纔導致接下來的工作沒法正常進行。』
業主會如合法就應予備案 市房管局天津市房管局工作人員說,南開區翠薇園符合《辦法》要求,應該成立業主會。首次業主會會議由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負責召集。對符合條件不召集的物業管理企業,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責其限期召集,在限期內仍不召集的,在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由居委會組織召集或者由業主推薦的代表召集。自業主會成立之日起30日內,業主委員會應當持相關資料到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業主會備案手續;對符合規定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業主會備案證明;對不符合規定的,書面說明理由,7個工作日內退回。業主委員會成員候選名單由籌委會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並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翠薇園是按照《辦法》成立的業主會、選舉的業主委員會代表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翠薇園小區所在的南開區物業管理辦公室應該給予其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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