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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整改再付款,還是先付款再整改?近日,家住黃興路的孫女士和上海某裝潢工程有限公司為此事爭議不斷,孫女士投訴至寶山區消保委。
今年2月初,孫女士與裝潢公司簽訂了全包裝修合同,工程為期兩個月,錢款分期支付。裝修進行到木工活結束時,孫女士進行了階段性驗收,發現防盜門、室內門框、吊頂等多處存在明顯質量問題。看到如此『粗糙』的裝修,孫女士非常氣憤。此前,裝潢公司已多次變更合同,要求加錢,為求裝修順利和保證質量,孫女士同意了裝潢公司的要求,沒想到現在結果仍不盡如人意。孫女士要求進行整改,完工後再支付裝修尾款。但裝潢公司卻以未收到尾款為由停工,且拒絕對裝修質量問題進行整改。多次交涉無果後,孫女士投訴至寶山區消保委。
接訴後,消保委在了解情況後,約請雙方進行調解。消保委認為,裝潢公司對房屋裝修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無論消費者是否支付該階段裝修款,裝潢公司都有義務對之前裝修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且在裝修過程中裝潢公司已多次變更合同,消費者也有權利要求變更付款方式,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對此,消保委提出,裝潢公司先對裝修質量問題進行整改,之後,消費者支付尾款,再進行剩餘工程,雙方簽訂補充合同對此進行明確約定。不料,裝潢公司堅持先收錢再整改,沒錢就停工。多次調解,雙方仍無法達成一致,消費者表示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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