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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新聞發言人昨天對於8月1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乾意見》(下簡稱《意見》)作出解讀。根據新的規定,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將明確納入未來地方政府職能范疇並列入政績考核范圍內;與此同時,保障措施的具體標准將由各地參考設定,並規定今年年底前完成發展規劃並上報建設部備案。
『兩限房』納入保障體系
國務院此次《意見》進一步擴大了住房保障范圍,在明確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要擴大到低收入家庭的同時,根據建設部發言人透露的信息顯示,不滿足條件的住房困難群體未來將通過『兩限房』(限套型、限房價)形式解決住房問題。
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我國廉租住房保障范圍主要是住房困難的低保家庭,其他多數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由於沒享受這一政策,這部分群體既無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也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住房困難很大。為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得到基本的住房保障,分享改革和發展的成果,《意見》提出,『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要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東部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要在2008年年底之前達到這項要求。其中,2007年年底前,設區城市要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城市低保家庭實現應保盡保;2008年年底前,所有縣城要實現應保盡保。
值得注意的是,發言人此次透露的信息顯示,未來『兩限房』將成為住房保障系統的重要補充。去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已要求各地區要把經濟適用住房真正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這次發布的《意見》,在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的同時,再次明確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或購買住房的需求,在廉租住房制度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內,可以得到基本解決。由於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調整而不再符合其條件的當地居民改善住房困難需求,可通過政府調控的兩限商品住房及市場提供的普通商品住房等來滿足。這也是住房制度改革深化和發展的客觀要求。
保障標准『因地制宜』
建設部新聞發言人指出,關於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和保障的具體標准,將根據統一政策、因地制宜的原則由各城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確定。
其中,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難認定標准,依據民政部、建設部等部門制定的有關原則,由各城市人民政府按當地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確定;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積標准,考慮當地平均住房水平及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統籌研究確定。
關於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廉租住房制度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是對在市場承租住房的家庭發放租賃補貼;第二是直接提供廉租住房即實物配租。目前,各地對低保家庭,按照缺房面積基本給予全額租賃補貼。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擴大後,對低保家庭保留現行規定;對其他低收入家庭,要按照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以及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租賃補貼標准,以此計算補貼額,多租不多補、少租不少補。
《意見》本身已經提供了一系列明確標准,包括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限定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將建設標准控制在套型建築面積60平方米左右;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回購。購房滿5年以後轉讓時,要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差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優先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具體建設規模,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房價漲幅高的地區要增加供應。
此外,針對集資建房,《意見》明確要求,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建設標准、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適用范圍僅限於距離城區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且只能利用自用土地組織實施。各級國家機關一律不得搞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任何單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購買土地搞集資合作建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出售。
規劃年底前上報
《意見》強調,將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納入政府公共服務職能,並納入政府考核體系。今年年底之前,各級政府需要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上報建設部備案。
發言人指出,各地政府需要落實經濟政策和用地政策。對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建設,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土地,並在土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優先安排,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
加強規劃設計管理,確保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以及舊住宅區整治中的住房質量和使用功能,在較小的戶型內實現基本的使用功能。
同時,國務院要求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檔案,制定工作目標、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落實資金和用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管理工作機構和具體實施機構;要抓緊規范廉租住房保障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管理,建立健全申請、審核和公示辦法,嚴格做好申請人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的調查審核,健全退出機制。
省級人民政府要對這項工作負總責,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有關工作情況,納入對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績考核之中。
據悉,到今年年底前,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首府)城市要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建設部備案,其他城市報省(區、市)建設廳備案。
配套文件近期出臺
據透露,《意見》出臺後,與住房保障相關的配套政策正在加緊制定出臺,各項配套政策都已有明確時間表。
其中,建設部將會同民政部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辦法》。根據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結合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在今年10月完成。同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辦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將於年內修訂完成。
央行會同建設部、財政部制定對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的金融支持辦法,根據各地廉租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情況,研究提出金融支持方案,在今年10月底完成。
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落實制定廉租房建設、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租賃的稅收支持政策,今年10月底完成。
早報記者昨天從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司下屬住房保障處有關人士處獲悉,這些規范性文件的確正在抓緊進行,但具體何時能夠正式出臺還要看各個部門合作的結果。
記者觀察
從全局調控到保障先行
專家指出,從最近的一系列政策來看,政府對於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正從全局性調控轉向保障先行的思路。
全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會長聶梅生表示,住房保障體系最近的大力度發展可以看作是一個『補漏』的舉動。
建設部有關調查顯示,我國從1998年就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但到去年底全國仍有約20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目前地方政府提供的保障類住房遠不能滿足需要。來自民政部的數據顯示,城鎮低保人數每年穩定在2200萬左右。而目前被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的只有30多萬戶。『以前的政府調控都是在針對一個不完全的體系進行調控。』聶梅生表示,與其針對一個不健全的市場進行調控,不如先將市場體系健全之後再對癥下藥,效果可能來得更加明顯。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朱中一也表示,住房保障早在國六條以及國八條政策出臺時已經有所涉及,而目前,住房保障無疑是政府工作的一個重點。朱中一表示,對於調控房價而言,改變住房結構,住房普及是其中關鍵一點。
實際上,目前政府的調控政策大部分都圍繞著『住房保障』角度出發。此次的《意見》也明確要求,要嚴格落實已有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加強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重點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應。各地要加強房價監管和調控,抑制部分地區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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