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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形勢分析課題組發布一份報告,建議把目前的期房銷售制度改為現房銷售制度。『期改現』之爭再度引人關注。
其實,從2003年廣東省人大代表朱永平最早建議廢除商品房預售制度至今,關於『期改現』的呼吁已經數次轟然而起又轟然而逝。數年間,經濟學家、政府官員、銀行人士、房產界人士的爭論激烈而有趣。從理論到實踐,從政策到實施,從國內到國外,爭了個面紅耳赤,論了個七葷八素,聲音上慷慨激昂,利益上寸土不讓。其間奧妙,非大智慧不能洞悉。如何判斷取捨,成了對政府智慧的重大考驗。
紛雜之音中,有兩點值得關注。其一,期房銷售也好,現房銷售也好,在我國的現階段實在是各有利弊。但不管采用哪種方法,都要充分展示政府的把握、執行能力。期房銷售在海外有非常好的管理模式,良性促進了樓市和經濟的發展,何以一到我們這裡就會弊端叢生?最讓人痛心的是我們除了有政策的缺失,往往一個良好的政策出臺,就會被下有對策消化為無形。近日,南京的一房一價政策可謂雷厲風行,但開發商卻用先報高價讓政府慢慢審核的辦法來捂盤不售,使一房一價政策打了折扣。類似事情比比皆是。如果政府的政策漏洞百出或者不能有很強的執行力,甚至自身陷入到利益的漩渦,則不管期房銷售還是現房銷售都不會有非常理想的效果,都會有漏洞可鑽,都會有新的問題出現。
其二,期房銷售也好,現房銷售也好,都應把購房人的利益放在重中之重。幾次關於期改現的爭論,現房銷售最大的支持者就是買房人和想買房的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局面,是因為期房帶給這些買房人的傷痛讓人難以釋懷。在今年4月28日央視《經濟半小時》播出的『地產開發商將商品房預售制度變成圈錢工具』節目中,報道了北京現代花園業主1996年就購買了樓裡的一套單元房,一等就是11年的典型事例,而期房銷售中的種種欺騙手段也同樣令買房者心寒。其實,如果期房銷售制度出臺的同時,能以同樣力度實施對買房者的保護,又何至買房人非要購買現房,有不見兔子不撒鷹的後顧之懮。然而,數次的『期改現』之爭均是各利益方暢所欲言,鮮見有直接站在買房人一邊抗聲爭辯者,以致買房者眾卻聲音微弱。所以,無論期房銷售還是現房銷售,只有站在買房人的角度多下一些功夫,纔會有益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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