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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文:《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八條業主應當履行義務中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第三十三條規定:『物業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維修。保修期限屆滿後,自用的部位、設施、設備,由業主負責維修、養護;共用的部位、設施、設備,由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負責維修、養護』。第三十五條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服務部門,應當直接為業主提供服務』。
條文分析:一些業主拖欠物業費用是讓很多物業公司都感到頭痛的問題,而在與很多拖欠物業費用的業主接觸中,感覺到他們也是一肚子委屈,有自己的『充分』理由。其實很多時候,業主對小區不滿意的地方並不屬於物業公司的服務范疇,而拒絕繳納物業費用更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例如,房屋質量出現問題。當業主發現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一般都會找到物業公司要求幫助解決,但是很多房屋質量問題如防水有問題導致的漏水,保暖有問題導致牆壁出現霉斑等,都不是物業公司能夠馬上處理好的,一些業主以此作為不交納費用的理由。而實際上在保修期內開發商纔應當對於房屋出現的質量問題負責,和物業公司並沒有太大的關系,物業公司唯一的職責只是幫助業主聯系開發商而已,在此種情況下,業主不應當過多歸責於物業公司。
再例如,熱水管網、供電、供氣等出現問題。根據條例第三十五條,供水等專業經營服務部門,是直接為業主提供服務的,如果沒有特殊規定,與物業公司並沒有太多乾系,如果業主以此為理由拒絕交納物業費用,是對於物業公司服務項目的不了解。
塘沽區房管局物業辦的工作人員表示,交納物業費用是業主應當盡的義務,即使業主對於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也不應當采取這種方式予以解決,而是應當在交納物業費用的前提下,通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進行溝通,或者更換物業公司。如果協商不能夠解決,也可以采取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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