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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交了首付款和相關稅費,忙完這一切後,本以為可安心等著收樓入住的張先生,等來的卻是開發商毀約,房子被以更高的價格賣給了別人。
近日,記者從我市各區部分房交所市場監管科和房產市場了解到,隨著房價一天一個價地上漲,近期接到的合同違約事件呈增多趨勢。為了漲價,部分開發商寧肯違約也不賣房。
[開發商一房二賣]:今年3月,張先生在市內某樓盤以5000多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了兩套房產。在和開發商簽訂了正式購房合同後,張先生一共付了15萬現金(30%%的首付款和相關的稅費)。後來,雙方約定將付款方式改為全款,約定最後付款日期為7月15日。
就在7月12日,張先生接到開發商通知,兩套房中的一套已被賣給了別人。原來,僅一個多月時間,張先生購買的那套房產的價格就上漲了1000多元/平方米。張先生與開發商多次交涉,但開發商堅持不賣房給張先生。
無奈之下,張先生昨日聘請了律師,決定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寧付違約金也不賣]:『簽了合同,看到別人提價就反悔,寧付違約金也不賣。』據了解,房價一天一個樣,為了利潤最大化,除了一手樓盤的開發商頻頻違反合同外,二手房買賣合同違約的現象也增多了。
大澤置業相關人士稱,幾天前昌龍城市花園的一個客戶,將一套房產以32萬的價格掛牌出售。在與買家和中介簽訂了三方合同後,看到別人調整價格,賣家卻突然反悔,寧願付1000多元的違約金也不賣房了。
『以前只要簽了合同交了定金,一個買賣基本上就算做成了。』一房產中介負責人稱,現在非得要等買賣雙方完成過戶手續後纔能松口氣。
[合同違約投訴增多]:『自從6月份重慶房價開始漲價起,我們已接到多起合同違約投訴了。』南岸區房交所市場監管科相關人士稱,『我們只是登記機關,沒有執法權,因此碰到這種情況,除了向主管部門投訴外,還應該向司法機關起訴,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糾紛。』
市房交所相關人士稱,為了避免開發商違反合同,擅漲房價、一房二賣等情況發生,市民在買房簽訂合同後,應盡快敦促開發商將合同進行聯機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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