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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12日上午就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實施進展情況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在會上表示,關於小產權房的問題,是媒體最近比較關注的問題。每個公民對小產權房發表各種各樣的建議、意見都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但是,作為政府部門和政府工作人員的重要職責就是依法行政,根據中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是不允許的。
在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指出,『目前社會上對小產權房引起了很大的反思,為了抑制房價和打通二元結構,在我們集體土地管理這塊是否有所調整?』
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對此表示,關於小產權房的問題,是媒體最近比較關注的問題。每個公民對小產權房發表各種各樣的建議、意見都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但是,作為政府部門和政府工作人員的重要職責就是依法行政,根據中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設使用農村集體土地,法律規定只有四種情況:一是農民的宅基地,二是農村公共設施的用地,三是農村興辦的村辦企業或者聯營企業,四是根據擔保法,使用農村集體用地抵押權實現的時候可以允許。除此以外,都是現行法律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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