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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1日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從7月1日開始,凡已繳存維修資金的商品住宅,房屋所有權人在退、換已購商品住宅或者商品住宅滅失後,已繳存維修資金的本金和利息已經實現同步退還。一周以來,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已經退還了近20萬元。
維修資金已歸集近40億元
據市國土房管局主管部門負責人介紹,自2003年本市建立統一的維修資金歸集監管制度以來,本市新建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實現了應繳盡繳、全額到賬。截至2007年5月底,全市4500餘萬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已按套建立了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分戶賬,涉及房屋40餘萬套,近40億新建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納入統一監管。同時,針對2003年之前原建商品住宅未繳納住宅維修基金的追繳工作也在穩步推進。
據悉,截至6月底,追繳到賬金額已經達2億多元,擴大了商品住宅保障范圍。市物業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維修基金屬於建立維修基金的業主所有,專項用於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但是,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屬於人為損壞的,其維修、更新費用應當由責任人承擔。由於維修基金屬於建立維修基金的業主所有,因此如何使用便受到眾多市民的關注。據該負責人介紹,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涉及全體業主利益的,應當征得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書面同意。整幢住宅或者每個棟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涉及部分業主利益的,應當征得該幢或者棟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書面同意。目前,本市累計劃撥維修基金近400萬元,使眾多業主受益。
資金可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
然而,很多市民並不清楚購房時繳納的住宅維修基金用途以及基金餘額可以退還給自己。『盡管我們通過多種途徑宣傳維修基金的相關政策,但仍有許多市民對這些政策不甚了解,如商品住宅所有權變更時,維修基金餘額隨商品住宅所有權同時轉移。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議定,原業主可以要求受讓人支付維修基金餘額。』相關負責人還表示,『利用物業共用的部位、設施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征得相鄰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代表業主會收取的相關收益(如車輛場地佔用費),應當用於增加維修基金和改善共用的設施設備。此外,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業主委員會應該根據業主會的決議組織業主按照擁有商品住宅的建築面積比例續繳。』
據悉,為了進一步規范、健全維修資金信息發布制度,保證維修資金管理公開、透明,本市確定每年6月30日維修資金代理銀行給業主結息後,向全市已繳存維修資金的業主寄送結存單,公布維修資金賬戶餘額、利息收入、維修資金使用支出等內容,保障業主的知情權。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利息計息起止時間為:維修資金代理銀行以資金到賬日為起息日,以收到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資金退款申請表為結息日。具體退還方式包括:凡購房人因退、換已購商品住宅申請退還已繳存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繳存的維修資金本金及利息分別退還給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凡因商品住宅滅失申請退還已繳存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繳存的維修資金本金及孳息全部退還給購房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購買商品房的市民可以登錄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網站以及到天津銀行查詢自己的住宅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鏈接
1、什麼情況可以申請退還維修資金餘額?
(1)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宅已繳存維修資金後,退、換已購商品住宅的;
(2)已繳存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商品住宅,因拆遷等原因造成滅失的。
2、到哪裡申請退還維修資金?
退、換已購商品住宅的購房人或被拆遷房屋權利人應當向天津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提出退還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的申請。
3、申請退還維修資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退、換已購商品住宅的購房人申請退還維修資金。按照相關規定,退、換已購商品房退還維修資金應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申請同時退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購房人到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領取《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退款審批表》後,應提交下列材料:退契稅憑證、經合同備案管理部門和開發建設單位簽署意見加蓋專用章的《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退款審批表》、購房人和開發建設單位分別持有的原《維修基金交款收據》(第二聯)、開發建設單位開具的已收到退還維修資金的天津市財政局統一收據和購房人身份證。
(2)被拆遷房屋權利人申請退還維修資金。需填寫《滅失商品住宅房屋維修基金退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核准注銷通知書》、《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交款收據》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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