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7月3日召開的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天津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辦法今年將做調整,調整後的平均稅額將比現在提高2.4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也將納入征稅范圍。
調整後的征收辦法將天津市土地使用稅計稅等級劃分為七等,各等級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准為:一等25元、二等20元、三等15元、四等10元、五等5元、六等1.5元、七等1元。
調整前的土地使用稅計稅等級為八等,稅額分別為7元、5元、3元、2元、1.5元、1元、0.5元、0.3元。
調整後的應征土地平均每平方米年稅額為1.94元,提高了2.4倍。
調整後,全市年應征稅款預計為35836萬元,比調整前的10537萬元增加25299萬元,增幅達240.01%。
此次稅額調整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做出的。天津市自1988年以來一直未對土地使用稅稅額進行調整,因此此次調整力度較大。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