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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無證售房
●慎購『小產權』
●勿信口頭承諾
●查驗建設手續
●審慎簽訂合同
最近由於股市震蕩,不少市民重新將注意力轉向相對平穩的房地產市場。記者日前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市國土房管局近期將對本市開發企業售樓處以及尚未取得許可證、正在申辦的商品房項目進行重點檢查,嚴查無證售房或各種形式的變相無證售房。截至目前,本市已發現3家開發企業存在無證售房或變相無證售房行為。
警惕無證售房和變相無證售房
有關部門提醒,市民購買新建商品房時,須事先了解並查閱所購買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所載的房屋幢號范圍內。這方面信息可從房地產管理部門公布的政務信息中獲取。在此次專項檢查中,市房管部門重申: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於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開發項目,不得發布銷售廣告,不得擅自收取定金、預付款或以其他形式收取費用進行無證售房或變相無證售房。
避免產權糾紛慎購『小產權房』
建設部日前公開表示:城市居民不要購買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目前,有些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本村集體土地上集中建設農民住宅樓,用於安置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在安置過程中,擅自擴大銷售對象,以較低價格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規不允許在集體土地上進行房地產開發,不允許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此類房屋,將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有些項目允諾辦理的『鄉產權』『小產權』,均不符合法律規定,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據了解,所謂『小產權』房,大多僅有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的蓋章以證明其權屬,並沒有國家房管部門的蓋章,沒有國家所發的產權證。同時,『小產權』房也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不能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一旦遇到國家征地或拆遷以及出現房產糾紛,購房者將缺少法律支持。
【購房提醒】
1.不輕信口頭宣傳和承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廣告宣傳、銷售人員口頭承諾,購房者應謹慎辨別。無法確定宣傳和承諾是否能夠兌現的,最好要求開發企業以書面合同形式予以確定。
2.查驗商品房項目的建設手續。購買商品房現房的,購房人應注意驗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等相關資料。
3.審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合同時,應使用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有公信力的行業協會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應仔細閱讀並確保理解合同中有關交付條件、房屋交接、產權辦理等條款,並就補充性條款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充分溝通。對於易發生產權爭議的車庫、車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設施的產權歸屬,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進行約定。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合同登記備案。
市房管局有關部門提醒市民,如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的商品房未辦理銷售許可證,可撥打市國土房管局投訴電話(24462060)或到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管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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