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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我們投資6.5萬元自購一處37平方米的單間,後因面積狹小,又在大東區『萊茵河畔』購買了一套112平方米的商品房。2006年1月6日,新房入住,那套37平方米住房究竟是賣還是留?讓我們舉棋不定。最終我們決定,實施『小房養大房』規劃。該房每月500元房租,全年累計6000元,既可以為新房的物業費埋單,又可解決貸款利息。同時我們實施『先借後貸』規劃。發動親友,一次性湊足了萊茵河畔房款,很快領取了房證,再通過房證申請公積金貸款,償還親友,這樣簡便了手續,一舉多得。
8月份,我單位通知建造『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我可以享受70平米的待遇,每平方米1900元左右。考慮再三,我們決定實施『好租好賣』規劃。選擇並不被人看好的一處6層頂樓,雖然『把山』,但價格便宜,每平米纔1750元,而當地商品房價格,基本保持在每平米3000元左右。雖然面積不大,53平方米,但南北通透,樓前是北運河,風景秀麗,距離公路較近,交通便利,無論以後出租還是出賣均可盡快出手。隨後簽合同、交現款,2007年『五一』就拿到了鑰匙。
2006年年底,我愛人單位也在沈北地區征得地段,為員工建造『經濟適用住房』,3日內必須預交5萬元。第4套住房向我們招手,究竟是乘勝追擊還是按兵不動?我們分析後認為,以沈北地區的發展速度,房產有昇值潛力,投資理財收益可觀。我愛人約來她昔日的老同學,全面考察之後,認為有利可圖,兩人一拍即合,利用她家的閑置資金,我家的政策待遇,不費一槍一彈,贏得3年後的收益期望。
四套房子總市值100多萬元,扣除各種成本、借款及銀行貸款,這兩年至少賺了20多萬元。 (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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