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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開始實施二手房交易的新稅收規定,轉讓二手房要征收土地增值稅。交納土地增值稅有兩種計算方式,一種是戶主能提供原始憑證,另一種是不能提供,當然交納的費用也不一樣,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了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戶全原始憑證齊全的話,反而要多交稅,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比如一套房子是2004年以60萬元買入的,裝修費和購入時的相關稅費為15萬元,今年准備以80萬元賣出。根據政策,如果不能提供原始憑證的,將按二手房交易額的1%征收土地增值稅。
某房地產經濟公司業務總經理王鵬:也就是說80萬元,乘以1%,要交8000元的稅。
而如果可以提供原始憑證,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房產交易合同價格,減去裝修費用等規定扣除項目後再乘以規定稅率。也就是80萬元減去75萬元後再乘以30%,也就是1.5萬元。比第一種方式多了7000元。如此說來,手續齊全的二手房再上市交易時,反而比手續不齊全的要多交稅。很多消費者對此提出了質疑,是不是有關部門出臺政策前沒有經過詳細的測算呢?對此,專家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專家告訴記者,如果從增值額較小的二手房交易來計算,似乎按手續不全納稅合算,但對僧值額大的二手房交易來說,則按手續全的來納稅更為合適。最終選擇哪一個,消費者自己說了算。
專家提醒,二手房交易成功除了要交土地增值稅外,還要征收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三種稅賦相加,利潤的空間已相對減少了很多,所以提醒正要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投資者,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應當充分考慮各種交稅方案掂量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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