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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今年以來,針對土地違法問題,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標本兼治的措施,特別是9月5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提高了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將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在財政預算當中列支,並首先保證支付。通知還規定在行政手段上實行政府土地違法問責制度,並強調了法律的懲戒作用。
土地調控新政策的亮點還包括──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方面的責任,強調由省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負總責;同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價款全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以遏制地方政府盲目擴大征地規模的衝動。
9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鄭州市違法批准征佔土地問題進行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此舉再一次讓人們充分感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土地調控、嚴懲土地違法行為的決心。
點評:土地也是我國的稀缺資源,長期以來,由於土地征用、交易制度不完善,致使大量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被低價征用,轉讓價格沒有充分反映土地的稀缺程度,從而降低了稀缺土地資源的使用成本,形成了粗放利用土地的慣性。
鄭州的違法批佔土地案,絕不是個別。國土資源部門對2004年9月以來的用地進行檢查發現,一些城市的違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從根本上解決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關系到當前經濟平穩運行,關系到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控制,關系到經濟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關系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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