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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天津市將采取一系列措施,進一步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
1、編制住房建設規劃,加大並保障住房用地的比例,提高土地利用強度;
2、繼續全面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土地供應,中心城區原則上不再供應高檔住宅開發項目土地供應,對於商品住房土地供應,要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
3、土地供應將實行限套型、限房價、競地價、競房價的辦法,采用帶條件的掛牌和拍賣出讓方式供地;
4、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
5、堅持土地信息發布會制度,定期舉辦,向社會公布達到成熟條件的地塊信息;
6、按『控制增量、盤活存量、調整結構、保障需求』的原則,重點滿足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含經濟適用房)用地的需求,在規劃環外環內安排一定量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7、嚴肅查處『以租代征』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未經批准利用集體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低價出讓工業用地、拒不支付土地出讓金、不按出讓合同約定開發建設等現象把好土地『閘門』,進一步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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